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旅游 >

全国妇联提出推进反家暴立法

来源:法制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26 09:53 
核心提示:会议提出,2012年,要促进有关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法规的宣传实施,推动扩大生育保险制度覆盖面,加大对就业中性别歧视的监督检查力度。抓住实施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契机,通过推动依法规范村规民约,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

全国妇联十届四次执委会议今天在京闭幕。会议提出,要全力推进国家反家暴立法进程,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完成反家暴立法立项论证工作,修改完善妇联建议稿。

据了解,2011年,全国妇联持续推动反家庭暴力法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其纳入立法立项论证试点项目。同时,全国妇联积极参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推动将妇女儿童发展重要指标纳入“十二五”规划纲要,协调推动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从源头上为落实妇女权益争取有力保障。联合国家统计局组织完成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就过去十年来我国妇女社会地位发展变化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向中央作了专门汇报,为党和政府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提供了参考依据。针对事关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全国妇联和省级妇联全年向全国和各地“两会”提交议案、提案150余件,全国妇联以专报、《妇工要情》等形式向中央报送信息210余期。一年来,在全国2800多个县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覆盖面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国妇联全年办理来信来访来电1.2万件次,交办、督办重要信访案件60多件次。加强对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信访接待员的培训,累计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法律援助中心、维权服务站点等基层维权阵地33.88万个。

会议提出,2012年,要促进有关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法规的宣传实施,推动扩大生育保险制度覆盖面,加大对就业中性别歧视的监督检查力度。抓住实施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契机,通过推动依法规范村规民约,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密切关注并跟踪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后的司法实践,认真研究新情况,推动解决新问题,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在家庭领域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