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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简易审”案件公诉人全面出庭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24 19:33 
核心提示:开展“简易审”公诉人出庭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是案多人少。为此,成都市检察院党组将“简易审”出庭列为“一把手工程”进行安排和部署。在今年8月召开的全市检察长座谈会上,成都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建专门就这项工作进行动员。

记者近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了解到,为强化对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下称“简易审”)的法律监督,该市检察机关在该省率先实现了全部“简易审”案件的公诉人出庭。自今年10月至今已派员出庭公诉“简易审”案件108件。

开展“简易审”公诉人出庭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是案多人少。为此,成都市检察院党组将“简易审”出庭列为“一把手工程”进行安排和部署。在今年8月召开的全市检察长座谈会上,成都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建专门就这项工作进行动员。该院采取加强公诉人员配备、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办案效率、完善办案软硬条件、建立公诉人出庭激励机制等措施,为“简易审”出庭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财、物支持。

该院与成都市中级法院座谈讨论,共同拟定了《关于规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工作的试行意见(草案)》,并与公安机关进行协商,通过繁简分流以及“三个集中”、“三个专人”在侦查、起诉和审判各个阶段协作配合,从机制建设方面保障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探索建立相关刑事案件集中移送、集中起诉、集中审判制度,在不违反办案时限的前提下,公安机关集中移送轻微刑事案件,检察机关相对集中审查起诉,法院相对集中开庭审理,提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效率;探索建立相关刑事案件在公安、检察、法院专人办理制度,在公安机关由专人侦查移送轻微刑事案件,在检察机关由专人负责审查起诉该类案件,在法院由专人进行审判;实行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兼顾效率公正,将“简易审”办理机制与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相结合,对“简易审”实行简化审结报告、简化讯问笔录、简便审批程序、简化出庭工作,促进“简易审”的快速办理。

在各项机制的保障下,成都市20个基层检察院迅速行动起来,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简易审”出庭的准备工作,该项工作今年10月起得以在该市全面展开。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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