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旅游 >

哈尔滨公安机关开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清查行动

来源:正义网 作者:陈宝琨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0-29 17:43 
核心提示:自10月25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的通告》后,26日至27日两天,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开展了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及管制刀具统一清查行动。

自10月25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的通告》后,26日至27日两天,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开展了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及管制刀具统一清查行动。24小时内共收缴仿真枪70支、钢珠枪1支、气枪1支,管制刀具1100余把。 

日前,哈尔滨道外警方接到协查通报:公安部侦破的“张国林”特大网络卖枪团伙案中,部分枪支运至该市道外区的两个物流公司。道外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责任区一中队民警在物流公司查到了取枪人的登记信息,确定了11名购买枪支的嫌疑人。随后,民警在哈尔滨平房区新建家园、平房区联盟大街附近,先后将购买枪支的犯罪嫌疑人邸某、张某抓获。并在邸某家中缴获4支仿真长枪、4支仿真手枪,在张某家中缴获2支仿真手枪。当日,警方将嫌疑人于某抓获,收缴仿真气枪1支、气手枪3支。同时,侦查员又在该市道里区剑桥一中附近,将嫌疑人高某抓获,缴获仿真手枪1支、长枪4支. 根据线索,警方还在该市道里区将嫌疑人王某抓获,缴获长短仿真枪约50支。在道里区公路大桥将嫌疑人肖某抓获,收缴仿真手枪1支。据参加收缴行动的公安人员介绍,收缴的仿真枪支都是1:1的高仿枪,从外观上看都与真枪无异。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25日,哈尔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的通告》,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对非法携带弩、匕首等管制刀具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