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出台奖励措施 举报网上逃犯可获重奖
近日从(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获悉,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网上在逃人员线索,抓获网上在逃人员,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该市出台了《公民举报抓获网上在逃人员奖励办法(试行)》。
根据奖励办法,网上在逃人员主要包括刑拘在逃人员、批捕在逃人员、看守所脱逃人员、服刑脱逃人员、批教在逃人员、劳动脱逃人员。公安机关将根据公民举报的线索进行查证,对抓获网上在逃人员的,本着查实有奖、重案重奖的原则给予奖励。
奖励标准为:通过公民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抓获石家庄市上网的公安部通缉、督办的在逃人员及命案逃犯,奖励人民币3万元;通过公民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抓获省通缉或督办的石家庄市2011年5月26日前上网逃犯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对公民举报属于社会危害程度特别严重的网上重大在逃人员线索的,以及公安机关另有特别规定的,奖励金额可以不受以上数额的限制,按随案公布的数额奖励。公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网上在逃人员线索:拨打石家庄市公安局“清网办”举报电话0311-89663070或者拨打110;将举报材料邮寄至石家庄市公安局督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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