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旅游 >

网友指出新版《新华字典》64处错误 出版方回应

来源: 北京晨报 作者:刘婷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29 14:27 
核心提示:《新华字典》代表了社会的主流语言文化,对于一个有几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来说,其对待文字的态度应是严肃而严谨的,这也正是为什么此次再版后字典的64处错误让大众无法忍受的原因。


资料图。

新版《新华字典》修订人员表示——字形以“通用字表”为准

(记者 刘婷)本报27日报道了刚刚上市不久的新版《新华字典》被网友挑错一事。昨天,出版方商务印书馆给本报传来电子邮件,其中包含新版《新华字典》修订人员的书面说明内容,对网友“杨新安”提出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回应。

在署名杨新安的文章中,提出《新华字典》中“黑”居左的“默、黔”等多个字,“黑”的末横不该变提。他表示“横”变提的规律是:按汉字内部笔画从左到右书写的序次,左下或中下书写的末笔原是横的,自然变提,如工—功鸿、马—骏、牛—物、车—轻、手—打;否则不变,如‘其—期、吉—颉’"。而《新华字典》第11版修订人之一程荣在书面说明中介绍,《新华字典》中的字形都是依据《现代汉语通用字表》,这个表是在1988年3月25日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布的,发布该表的联合通知中明确了“字表发布后,印刷通用汉字字形即以此为准”。《新华字典》的修订方告诉记者,像“黔”“默”等字,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左边的“黑”旁末横是提,不是横。在国家语委没有新的字形规范标准正式出台以前,《新华字典》的字形只能依据这个字表的标准。像“琴、瑟”等字左上的“王”也依据该表,末横没有改成提。

据了解,2009年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历时8年组织研制了《通用规范汉字表》,并向社会征集意见。这一“新规范”立即在网上引发广泛争议,“王”在做左偏旁时,末横该不该统一改成提,被画上了问号。至今《通用规范汉字表》尚未正式发布实施。

据报道,近日,一位网友连发4条微博,指出本月初面世的第11版《新华字典》存在64处错误,包括部首、笔画、字体、字形不一致,文字字距反常等问题。比如,“脚趾头”和“脚指头”在一本字典里先后出现,自相矛盾;“制服”与“制伏”混用,不妥当。有关专家认为,该网友指出的问题不能单纯说是“错误”,文字本来就博大精深,要考虑到的问题很多,例如运用习惯,字形美观等。

微语录:《新华字典》代表了社会的主流语言文化,凡有不明之字,我们都习惯查字典解疑惑。而对于一个有几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来说,无论如何,其对待文字的态度应是严肃而严谨的,这也正是为什么此次再版后字典的64处错误让大众无法忍受的原因。与其用“习惯用法”、“印刷错误”等说辞来强调理由,编纂者们还不如赶紧拿起《新华字典》查漏补缺,毕竟,在公信力如此重要的时代,老百姓希望自己“言”而有信。

(综合《北京晨报》、《浙江日报》消息)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