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一淫秽色情网站总管被判10个月
近日,北京市房山检察院燕山检察处将被告人曹某诉至法院,这位淫秽色情网站的总管因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这也是房山地区首例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
“可人儿社区”系淫秽色情网站,该网站的服务器设在美国。被告人曹某于2008年初在其位于房山的家中上网时,通过搜索找到该淫秽色情网站,通过注册成为该社区网站会员。2008年11月,曹某因为在线时间长,其也为了多看网站内的图片等内容,通过自己的申请被网站站长提升为该网站下设的休闲娱乐版某子版块的版主。2009年6月被提升为休闲娱乐版版主,主要是管理下级版主。2010年3月,被提升为网站总管,对社区各个版块的内容均有管理权限,并对网站内所发帖子进行了删除、置顶、评分等行为。经查,自2010年3月至2010年8月曹某被抓获,可人社区内所传播的淫秽物品图片313张,小说17部,视频1部。总点击量共计1万6千余次。
鉴于被告人曹某传播淫秽物品并非以牟利为目的,且其在传播淫秽物品过程中也没有获利,因此检察机关认定曹某的行为属于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数量分别达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200件以上,或者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这两项标准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后房山检察院以该罪名将其诉至法院,获得法院一审判决支持,被告人曹某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被房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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