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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千拉面低门槛撑起高利润 市值蒸发15亿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刘俊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27 21:59 
核心提示:连日来,味千拉面自誉为核心特色的汤底卷入了“骨汤门”,让味千公司备受质疑,微博上甚至风传称该公司其实是内地的一个“本土品牌”。



味千骨汤门遭重创市值蒸发15亿,女掌门身价缩水7亿。CFP图

去年将营业额的0.85%交由日方 高盛下调其2011~2013年每股盈利预测2%

连日来,味千拉面自誉为核心特色的汤底卷入了“骨汤门”,让味千公司备受质疑,微博上甚至风传称该公司其实是内地的一个“本土品牌”。

本报讯 (文、表 记者刘俊)昨天,记者调查发现,经营内地和港澳味千餐厅的味千(中国)控股去年将营业额的0.85%交给日本一家名为“重光产业”的公司作为特许权等费用,后者也是其汤底的供应商。

调查:

日方供应汤底和调料

昨日,本报翻查味千(中国)控股(0538.HK)的上市招股书,获悉重光产业是它的“特许权商”兼最大供应商,包括向其供应日式汤底和调料,更是汤底的唯一供应商。根据双方“特许权协议”,自2006年潘慰等人取得了味千拉面在内地和港澳地区的永久特许权。

对于这段陈述的有效性,昨日味千(中国)控股联系人对本报予以证实。记者从招股书了解到,日方特许权商在内地和香港分别有效注册了“味千”商标,并授权给中方使用。中方要向重光产业支付特许权费、技术费用和供应成本。

从该公司架构上看,42岁的日本人重光克昭担任了非执行董事。事实上,他的另一层身份是重光产业的主席和董事,味千是其“家族生意”。至于味千(中国)控股的创办人、55岁的潘慰,之前主要在美国和香港从事亚洲食品贸易,目前身兼上海餐饮行业协会理事。

味千(中国)控股的年报显示,味千去年营业额达到26.81亿港元,给日方的特许费和技术使用费2267万港元,只占营业额的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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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特许权企业应自曝“身世”

昨日,一位运营大型国际餐饮品牌的资深人士对本报表示,所谓“特许权协议”一般是指合资经营者或加盟方和特许权商就一家店和一个地区的运营签署协议,在个别情况下也可以不签协议。据他了解,“味千”确实是源自日本熊本县的一个小型拉面品牌。日方和中方签约并授权中方在内地、港澳使用其品牌、配方和专利,因此中方获得了区域总代理的身份。

据悉,麦当劳在1953年就对外出售特许经营权,此外美式连锁咖啡巨头星巴克早期进入内地也是依靠和统一、美心等内地餐饮或食品巨头合资推进。

推动这种模式发展,归根到底是外方寄望依靠中方的能力,在高速增长的中国餐饮市场分一杯羹。昨日,记者登录味千拉面日语官网了解到,在日本味千仅有约102家门店,但海外的门店却高达499家。中国业务去年的营业额为26.8亿港元或同比增加35%,毛利率高达69.2%。

不过有业内人士提示,味千这次在内地卷入“骨汤门”风波,并遭市民对其身世的质疑,折射出了消费者和经营者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任危机”。“获得特许权的餐厅不应只强调自己品牌来源‘洋血统’的一面,应该也宣传身世”。(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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