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旅游 >

广电禁止网站非法向电视机提供视听节目(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郎朗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20 11:25 
核心提示:不过罗小布认为,广电总局这次下发的通知与IPTV无关,因为IPTV内容牌照已经下发多张,而百视通与电信运营商合作的IPTV范围已经延伸到几十个城市,而全国IPTV用户6月底已经接近1100万户。 酝酿对智能电视监管 接下来

不过罗小布认为,广电总局这次下发的通知与IPTV无关,因为IPTV内容牌照已经下发多张,而百视通与电信运营商合作的IPTV范围已经延伸到几十个城市,而全国IPTV用户6月底已经接近1100万户。

酝酿对智能电视监管

“接下来对于智能电视的互联网内容监管条例也可能出台”

2009年,互联网电视方兴未艾。当年8月14日,广电总局出台条例要求互联网电视内容提供方必须获得广电总局颁发的内容牌照,之后包括上海文广百视通、杭州华数、CNTV等在内的7家内容商获得了互联网电视牌照,而彩电厂商也只能与这些牌照商合作。

不过,今年以来,借助电视硬件升级和Android、Windows等操作平台,彩电厂商纷纷推出了各自的智能电视,虽然也与广电总局认可的互联网电视牌照商合作,但是很多智能电视已经可以直接登录互联网,外界纷纷猜测广电将出台新的智能电视监管条例。

创维集团副总裁杨东文告诉本报记者,“广电这次的通知对智能电视应该没有影响,因为智能电视不需要通过机顶盒,而通过机顶盒上网目前最主流的依然是IPTV。”

7月19日,广电总局科技司有关人士指出,“的确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正在酝酿监管条例,而这次下发的通知则还没有涉及到智能电视。”

罗小布也猜测,“接下来对于智能电视的互联网内容监管条例也可能出台。”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