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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登记该限量?是否只许本人使用?全国首例手机实名登记纠纷(2)

来源:法制网 作者:邓新建 林劲标 凌蔚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14 21:40 
核心提示:该案的主审法官李舒啸告诉记者,涉案的13张手机卡入网时,手机实名制这一新鲜事物尚未出现,因此移动公司与用户之间没有就这个问题进行约定。事后,用户向移动公司申请进行实名制登记,其实是发出了一个补充约定新

该案的主审法官李舒啸告诉记者,涉案的13张手机卡入网时,手机实名制这一新鲜事物尚未出现,因此移动公司与用户之间没有就这个问题进行约定。事后,用户向移动公司申请进行实名制登记,其实是发出了一个补充约定新合同内容的要约邀请。对此,移动公司可以作出同意的承诺让补充约定生效,或者拒绝的意思表示使得补充约定不成立。现佛山移动制定规则,对超过数量限制的登记申请进行拒绝,则其并没有违约。

“市场的各方都应当讲究诚实信用。实名制登记原则就是‘谁使用手机就登记在谁名下’。而原告将那么多手机号码登记到自己名下,给他人使用,已违背了国家推行手机实名制的初衷,使该制度失去意义。从这个角度看,原告的要求也是不合理的。”李舒啸向记者解释说。

观察:警惕手机实名登记制度被“淡化”

“如果非要将这第13个号码登记在自己名下,大可以申请取消关联职工使用的号码,腾出额度来关联自己真正使用的号码,而不用大费周章地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采访中,许多市民无法理解陆先生的举动。

而陆先生并不这么看。他认为,这是自己的一项权利。实名登记到底是权利还是义务?这个问题却一直有争论。

这要从实名制出台的初衷说起:据统计,我国手机用户全年收到的垃圾短信总量已超过惊人的3000多亿条,而骚扰、欺诈、色情等不堪入目的信息内容充斥其中,占有了大量网络资源,造成网络拥塞,更为严重的是,引发了许多犯罪,尤其是青少年深受垃圾短信之毒的问题更令人担忧。

去年9月1日,工信部的公开表态让手机实名制正式从讨论走向操作,引起了社会各界欢呼支持。有专业人士分析,手机实名至少有三大好处:一是节约号码资源,压制大量“沉默用户”泡沫,减少运营商的管理成本;二是有助于建立个人移动信用系统,加快移动支付、移动钱包、手机门票等更全面、周到服务的建设进程;三是能有效杜绝垃圾短信的困扰。

从实名制的好处来看,似乎对于普通市民而言,手机号码实名制更像一项义务,而非权利。可实施不久,该制度就遇到了“软执行”。而在实际操作层面,各地措施严厉程度不一,主要集中在强制性和非强制性两类。强制性的则规定号码使用者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前往登记否则,通信公司将暂停服务。而大多数是采取鼓励性的措施来提高用户的实名积极性,如登记赠送话费、服务或者保险等。

这种不温不火的政策执行力度导致许多号码依然游离于监管之外,垃圾短信“东方不亮西方亮”,依然困扰着人们。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爱斌认为:“结合本案,陆先生的第13个号码被拒绝登记,似乎是多了一个已有的预付费号码游离于实名制之外。但事实上,如果允许一个身份证无限度地进行实名制登记,无法确保谁使用谁登记的话,那么不仅会造成资源的浪费,更为重要的是使得个人信息的监管流于形式。手机实名制也必将会因为泛滥的登记而淡化,将会变成一块’鸡肋’。”

本报佛山7月1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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