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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溃坝系列索赔案开庭 涉赔金额逾3亿(2)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关家玉 余力 杨洪波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13 00:48 
核心提示:昨日的庭审历时8个多小时,其中质证时间长达4个多小时,被告方律师称今天将携工程技术人员出庭向技术鉴定专家继续质证。 5名遇难者家属索赔 昨天,庭审一开始,5名达垌村在钱排溃坝事件中遇难的遇难者家属以侵犯生

昨日的庭审历时8个多小时,其中质证时间长达4个多小时,被告方律师称今天将携工程技术人员出庭向技术鉴定专家继续质证。

5名遇难者家属索赔

昨天,庭审一开始,5名达垌村在钱排溃坝事件中遇难的遇难者家属以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为由向信宜法院提出,要求信宜市宝源矿业有限公司、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7名被告连带赔偿5名原告死亡赔偿、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抚养费,5名遇难者的索赔额最高为920609.1元。

被告方认为“矿库坝不属防洪设施”

控辩双方的直接交锋初期波澜不惊,直至下午4时之后突起波澜。庭审中,原被告方围绕“尾矿库”溃坝与受害人受害是否有因果关系、广东“9·21”调查组调查报告能否作为民事诉讼证据使用等五个方面展开了质证。

被告方认为,广东“9·21”调查组调查结果不是鉴定结论,不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证据,不能作为民事诉讼证据;“尾矿库”溃坝属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且尾矿库坝的用途仅为拦截矿渣,不属于防洪设施,其建造完全符合验收达标要求;同时认为原告亲属的遇难,尚不能证明完全与尾矿库溃坝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并对遇难者家属提出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没有按农村居民标准计算表示异议。

被告方称,紫金矿业集团不是溃坝的责任人,不应对事件承担责任,只是因为该集团是信宜紫金公司的股东才被列为被告,请求法院对原告对紫金矿业集团的诉求不予支持。

今日将继续审理此案

昨天下午5时,鉴定人广东省水利电力职业教育学院宋东辉教授及广东省地质科学研究所总工程师林希强出庭时,庭审争辩气氛达到顶点,辩方律师纷纷“发炮”质疑专家鉴定。

此案当日经过长达8个多小时的审理,已经完成了部分庭审程序,今天将继续审理。

事件展望

将带来两道冲击波

昨日,钱排溃坝第一案的审理过程中,暴雨骤起,信宜的街道上水流湍急。信宜市人民法院正门离锦江仅10米之遥,因为钱排溃坝第一案的开庭,众多车辆停在这里,大半个车轮泡在了积水中。直到昨晚8时,审理此案的第一审判庭临街的窗边,仍有不少因场地限制无法进场的人在旁听。

前来采访的《检察日报》记者黄河对记者称,除了3.4亿元索赔总标的这样的天文数字外,紫金矿业尾矿溃坝事件引发系列索赔案达2499宗,数字之大,非常罕见。

而信宜司法界的一名资深人士向记者透露,这个数字无疑还将继续扩大,昨天开审的钱排溃坝第一案的审判结果将对考虑继续参加索赔的单位和个人起到强大的心理冲击作用。

将有更多死者家属索赔

第一道冲击波是已经参加起诉的另外15宗生命纠纷案。“9·21”事件导致钱排河流域死亡22人,除了达垌村的5名遇难者外,还有位于高旗岭尾矿库下游约5公里的双合村的17名遇难者。

双合村的受害人家属提起的生命权纠纷案情况更为复杂,因为双合村和高旗岭尾矿库之间还隔着一个石花地水电站大坝,钱排溃坝后,水电站大坝也相继溃坝。

造成双合村村民受害的原因更有辩论的余地,此中可能还夹着水电站所有人诉信宜紫金、受害人家属诉水电站所有人的复杂法律关系。正是基于从易到难的原则,钱排溃坝第一案选择了达垌村的5宗生命权纠纷案。

索赔金额或继续增加

第二道冲击波涉及2000多宗受损财物索赔案,钱排溃坝第一案审理过程中法院确定被告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的相关关系,以及判决赔偿金额与原告主张金额的差异,将对诉讼人的诉讼策略起到很大的启示。(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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