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万NGO“非法” 三类社会组织将可直接登记(2)
“当时,我对北京直接登记试点还一无所知,原以为向沙龙这样性质的机构必须挂靠在公募基金会下。”通当方丹了解到北京的新政后,当即决定申报成立一个非公募基金会。“政府的工作效率让我很吃惊,我们4月开始准备申报资料,通过验资后,5月递交了正式申请,一个礼拜就批下来了。”5月20日,方丹从民政局那里拿到了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但据记者了解,北京市试点4个月以来,目前没有成功的社会组织大有人在。“天使妈妈”基金的负责人邓姐说,早在今年3月就有认识的记者将北京放开四类社会组织登记的消息告诉了她,但迄今为止,他们仍然未能成功注册。根据记者的了解,成都的试水政策实施以来,也只有两家“无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登记成功。
■公益观察
针对此次民政部提出的三类组织可直接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本刊邀请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所长康晓光、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作为观察员进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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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服务类型分类有助打破僵局
民政部提出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到底代表了哪些社会组织?这样的称谓和之前人们所熟悉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划分标准有何不同?康晓光表示:“我国将社会组织分为三类,即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主要是根据主体特点和功能来划分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的分类是根据服务类型来划分的。根据服务类型分类有助于打破目前对社会组织一刀切的双重管理体制僵局。”他表示,其实政府并非全盘放开双重管理体制,这次放开的三个领域正好是目前政府忙不过来,而社会又有很大需求的领域,因此政府对社会组织是“选择性限制、选择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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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从“严审批”到“严监管”转变
邓国胜表示,这次表态体现了中央政府对民间组织的管理思路的变化。“胡锦涛主席2月在中央党校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就表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今年3月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中也提出要‘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5月民政部长李立国在京调研时也表示将借鉴和推广北京经验,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登记的范围。此次降低登记门槛,说明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从之前的‘严审批、宽监管’向‘宽审批、严监管’发生转变。”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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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放开不会出现井喷注册
此前没有注册的“黑户”超过300万,一旦政策放开直接登记,是否会造成登记部门出现扎堆现象?徐永光认为不太可能出现,既有的组织会逐渐实现注册,新的组织则不会太快产生。“对于草根机构来说,资金是他们发展最缺乏的东西。如果政府和公募基金会不能给予他们资金的支持,他们的发展还是会比较难,更不会出现井喷式增长。”徐永光说,除了降低登记注册的门槛外,还应该给社会组织在公募资格、购买服务以及资助奖励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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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政部门自身建设是挑战
邓国胜认为,此次思路转变,对民政部门是一次挑战。“目前政府的监管能力跟不上社会组织的发展,有的省民政系统管社会组织的监管部门只有十几个、几十个人,面对成千上万的社会组织,根本管不过来。”但邓国胜同时表示,轻审批重监管并不等于干涉NGO的内部事务,而是重在对其行为的规范;另一方面,NGO的规范不仅要靠政府,还要靠社会民众监督和内部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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