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旅游 >

央视真相调查:郭美美事件始末

来源:央视 作者:央视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01 09:15 
核心提示:2011年6月20日,微博上一个名叫“郭美美baby”的女孩引起了众人瞩目。她在微博上经常展示自己的生活照,从中能看到,她开玛莎拉蒂跑车、在别墅开生日会,皮包、手机、手表都是昂贵的奢侈品。而她微博认证的身份是“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正是这一点,引发了

央视新闻频道东方时空栏目6月30日播出节目《真相调查:郭美美事件》,以下为节目实录:

解说:这个三叉戟图案,是世界名牌跑车玛莎拉蒂的标志,每款车的价格都以数百万计。红十字,则是国际公益组织的标志,代表着人道、中立、志愿等精神。这两个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的标志,最近,却因为一个名叫郭美美的女孩发生了奇特的关联。

2011年6月20日,微博上一个名叫“郭美美baby”的女孩引起了众人瞩目。她在微博上经常展示自己的生活照,从中能看到,她开玛莎拉蒂跑车、在别墅开生日会,皮包、手机、手表都是昂贵的奢侈品。而她微博认证的身份是“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正是这一点,引发了公众的强烈质疑:一个年仅二十岁的女孩就当上了总经理,并拥有名包豪车,财产来源是否和“红十字会”有关?一时之间,网友们展开了“人肉搜索”,各种与郭美美、红十字会有关的说法在网络上流传,真假难辨,真相不明。

记者:从事件发生到现在,中国红十字总会已经两次在网上发表声明,说从来没有“红十字商会”这个机构,也没有设立过“商业总经理”这个职务,更没有“郭美美”这个人。但是,三个“没有”,两次声明,似乎并不足以消除人们的疑问。而同时,事件的另一方——郭美美本人也几次在微博上发表回应,她的回应当中一些前后矛盾的说法,也是人们疑问难以消除的一个原因。

解说:事件发生后,郭美美最初发表的一条回应微博,对整个事件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这条微博解释说:“我所在的公司是与红十字会有合作关系,简称红十字商会,我们负责与人身保险或医疗器械等签广告合约,将广告放在红十字会免费为老百姓服务的医疗车上。”正是郭美美说的这种合作模式,让公众的疑问进一步升级。他们质疑:是否有人在利用慈善牟利,为个人获取巨额的财富。

此后,郭美美迅速删除了这条微博。随后,她接受了一家网络媒体的采访,采访中她的解释发生了变化。她说,自己最初的身份认证是“演员”,“红十字商会总经理”是表妹修改的,自己并不知情。

录音片段:

郭美美:可能是我妹吧,应该是表妹吧。她好玩,她自己的微博也是写的自己是CEO之类的。

记者:您是从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的认证被改了?

郭美美:改了有几个月吧,可能三四月份、四五月份。

记者:那想过改回来吗?改成演员?

郭美美:所以我不是就取消掉了,那个V就取消掉了。其实就是因为红十字会这几个字太敏感了,大家就死咬着,死咬着认定我就是红十字会的人。然后我的所有的一切都是从红十字里面捞的钱,怎么怎么样的,他们不就是这么认为的吗。

解说:6月26日,郭美美再次发微博向红十字会和公众表示道歉,她说:“本人出于无知在微博上自称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本人从未在中国红十字会工作,这个身份完全是本人杜撰出来的。”但是,几天之内她的说法一变再变,这不能不让人们感到疑惑。

很多网友认为,还是她最初发表的解释可信度更高。经过搜索,人们发现,虽然没有红十字商会这一机构,但中国红十字总会的下级单位中,有一家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人们猜测它会不会就是郭美美说的“红十字商会”呢?继而,网上出现了一条来历不明的“爆料”更加剧了人们的这种猜测。“爆料”说:郭美美,曾用名郭美玲,南下深圳在演艺界发展时认识了天略集团董事长丘振良,两人关系不明,而丘振良认识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郭美美因此结识了郭长江,和红十字会产生关联。

随后,网友们搜索出的资料表明,天略集团的确和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有过合作,合作项目里,又正好有涉及到保险、广告的内容。这使得他们成为了被质疑的焦点。(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