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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禁建“记者黑名单” 媒体称取消隐性黑名单才是根(2)

来源:新京报 作者:杜丁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29 15:06 
核心提示:赞赏之余,人们仍不免有些担心:既然建立记者黑名单是从来不允许的,何以某些部门、地方此前能够或明或暗地推行这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更不允许的政策? 人们担心,即便纸面上的黑名单不存在了,那种干扰、阻挠新闻

赞赏之余,人们仍不免有些担心:既然建立记者“黑名单”是“从来不允许”的,何以某些部门、地方此前能够或明或暗地推行这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更“不允许”的政策?

人们担心,即便纸面上的“黑名单”不存在了,那种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新闻记者合法采访活动的障碍、阻力,那种看不见、摸不着,却又实际客观存在的“隐性黑名单”,仍然会成为妨碍言论自由、媒体监督的拦路虎。事实上,敢于把记者“黑名单”放到台面上的部门、地方终究是少数,但在更多的地方、场合,媒体和媒体人却常能实实在在地感受到“隐形黑名单”的束缚和压力。

重申对记者“黑名单”的“从来不允许”是令人赞赏的,但真正让媒体、媒体人产生职业安全感,让媒体和媒体人在日常采访、报道中切实感受到无论是显性的、还是隐性的记者“黑名单”的不复存在,让公众和社会看到媒体监督权利得到了制度性的保护,才是“让谣言止于智者”的唯一途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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