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聚电池套牢李嘉诚 资管纷争引爆深港诉讼战(2)
当本报记者向上市公司求证,是否向中聚电池提供了生产资金?投资者关系部的有关人士称:“不清楚,以公告为准。”
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按照先履行抗辩权,如果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可以作为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这一事件到底谁先违约,要看合同中具体约定的双方义务是什么。”上海李国机律师事务所的人士也告诉记者,双方都有起诉的权利,但谁先违约谁承担责任。
钟馨稼追讨股权
雷天电源和雷天动力都是钟馨稼间接控制的公司,于是中聚电池认为,钟馨稼及其联系人违反了收购事项,因此罢免其董事局副主席等职务,并向香港法院提出起诉。
张鹏告诉本报记者,这是一项令人纳闷的起诉,3月份就提出要起诉钟馨稼,但迟迟不向香港法院提交具体的诉讼内容,直到近期才交了诉讼申请。原因可能是苗振国在2011年2月28日之前还担任着深圳市雷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雷天电动车动力总成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的董事和副董事长职务,在中聚电池提交起诉申请之前,苗才匆匆提交了辞去上述这些职务的辞职报告。很显然苗若不提交辞职报告,连苗本人也告了。
根据去年5月份钟馨稼和上市公司签订的收购协议,中聚电池向钟馨稼发行了约24.93亿港元不计息的可换股债券,初步换股价为0.2港元,于2018年到期。钟馨稼以十五项专利的两年独家使用权,换得的主要资产就是可转换债券,现在却被上市公司单方面宣布“已经无效”。
3月份,中聚电池向钟馨稼发布一份赎回通知,要按0.2港元每股的面值赎回其持有可转换为38亿股新股份的可换股债券,但由于向钟馨稼提出的索偿金额已经超过赎回金额,上市公司没有责任支付相关的赎回金额。公司还表示,“这份赎回通知的作用在于,相关的可换股债券所附带换股权再不可行使,至3月8日生效。预期法院将不会于2012年前审讯这一案件。”
张鹏回应说:“法院还没开庭,上市公司自己倒先做出判决了。而且上述公告故意混淆概念,可换股债券是钟馨稼的财产权,债券能不能换股只是某一项诉讼的可能性结果,可是上市公司却以这种可能性,先剥夺人家的财产权。”
6月份,钟馨稼也打破沉默,委托香港的律师团提起诉讼,要维护可换股债券的权益,同时对上市公司的申诉陈述书提起反诉。
李嘉诚暂被套
在钟馨稼之外,中聚电池目前还牵扯了一位著名的投资人李嘉诚。根据香港联交所资料,李嘉诚于2010年1月开始买入中聚电池,以每股0.73元的均价购入4亿股,今年5月6日,又以每股0.62元的价格增持2亿股中聚电池,持股量增至5.83%。按目前股价计算,李嘉诚的投资账面亏损达1亿港元。
在引入钟馨稼之前,嘉盛控股主要从事证券业务,和电池行业毫无关联。通过这次收购,上市公司获得了15项锂离子电池专利技术的两年免费使用权,并通过钟馨稼的中国营运公司代理生产和销售,一跃成为电池制造企业。
如果上市公司和钟馨稼的合作彻底破裂,在两年的免费使用权到期之前,钟与上市公司就购买专利所有权或交纳专利许可使用费的交易不能成交时,上市公司电池业务将大打折扣,能不能持续经营存疑问,这将是投资人最关心的事情。
由于中国营运公司不再提供销售业绩,上市公司的问题接踵而来,刚投产的辽源基地承诺今年要生产1.2亿安时电池,客户在哪里,生产资金有没有问题,谁来负责研发?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