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旅游 >

网友关注举报保密措施 检察官建议正规渠道举报

来源:正义网 作者:周忠 邓斐文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24 15:20 
核心提示:6月23日上午,成都市检察院举行网络访谈,来自该院反贪局、反渎局、控申处、预防处等业务部门的30多名检察官,针对反腐、反贪、举报线索保密制度等问题,通过该院网站www.cdjcy.gov.cn与网友在线交流,并接受举报。此次在线交流是该院开展第13个举报宣传周的

正义网成都6月24日电(记者周忠 通讯员 邓斐文)6月23日上午,成都市检察院举行网络访谈,来自该院反贪局、反渎局、控申处、预防处等业务部门的30多名检察官,针对反腐、反贪、举报线索保密制度等问题,通过该院网站www.cdjcy.gov.cn与网友在线交流,并接受举报。此次在线交流是该院开展第13个举报宣传周的活动之一。访谈中,网友提问非常踊跃,短短两个小时内,网络访谈共收到83个问题。

网友最关注举报线索保密措施

当天上午9点30分,访谈正式开始。成都市检察院信息中心5台电脑一字排开,墙上的大屏幕即时滚动播放网络交流情况,包括业务部门负责人在内的30多名检察官,以及受邀参加访谈的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地税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在此守候,他们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轮番上阵”,有针对性地回答网友提问。

在83个问题中,网友最为关注的就是检察机关如何保证举报人的信息不被泄露,以避免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有网友问,“我举报了当官的,检察院会不会把我资料交给这个当官的,网上到处都是这样情况,你们不会也是吧?”,“有哪些具体的措施保护实名举报人呢?”还有网友问,“请问检察官,怎么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对此,检察官回答:“我们有严格的管理举报线索的规定,不会将线索交给被举报人,请放心举报”。同时,检察官还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的举报线索保密制度,如举报线索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举报线索处理场所等。

不少网友还询问了举报途径、怎样举报、是否必须实名举报、举报线索的受理等一系列与举报相关的问题。此外,网友关注的问题还包括:检察院对内部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反贪局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现象等,均得到了检察官的详细解答。

建议网友通过正规渠道举报

在访谈中,不少网友都提到了近来相当火爆的“我行贿了”网站搜集贪贿线索及微博反腐等新的反腐形式。有网友问,“现在‘我行贿了,我受贿了’之类的网站在网上很火,对于检察机关来说有无帮助?”还有网友问,“近来不少检察院都开通了官方微博,通过微博接受网民举报,你们有这方面的打算吗?”

对此,检察官表示,“我们关注网上的相关线索,对其中有价值的线索,举报中心会作认真审查,及时移送管辖的部门。但是,我们仍建议网友通过规范的举报渠道,向检察机关举报行贿、受贿犯罪线索。因为‘我行贿了’网站、微博等,不能保证举报人的信息不被泄露”。有检察官紧接着补充道,“微博上的信息对所有网友都是公开的,网友在微博上公开举报,会被其他人看到。

成都市检察院控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与网友的“亲密接触”,检察官拉近了与网友和市民的距离,进一步了解了大家关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中,将针对这些问题积极开展工作,回应网友的需求和建议。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