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专家:将群发垃圾短信提升到犯罪层面
正义网北京6月22日电(见习记者 牛旭东)短信群发,尤其是群发短信中的垃圾信息、违法信息,给消费者和社会带来了不小的危害。针对今天在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的全国最大短信群发案,记者采访了知名电信专家项立刚。
唯一没有利益的就是手机用户
项立刚告诉记者,群发短信有多种途径,包括短信群发软件、短信群发器。利用群发器、电脑和手机卡进行短信群发,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整号段发送,一条短信的成本仅两三分钱,用最新款的群发器每小时能发送一万条短信,“短信群发器是不合法的。”
以短信群发方式经营广告发布等业务属于增值电信业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如果没有办理相关经营手续,群发短信肯定是一种违法的经营行为。
“短信群发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损害,一是大量垃圾短信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生活,我们半夜里还能接到垃圾短信;二是不仅有垃圾短信,甚至有诈骗短信,比如说把钱打到某账号去。他发一万条短信的成本甚至是200块钱,只要有一个人上当受骗3000块钱,他就有10多倍的回报。” 项立刚说。
在他看来,张国滨案在现有类似案件中差不多算是短信群发第一大案,涉嫌经营额比较大。他还谈到,短信群发的利益链条一种是单干,一种是委托提供短信群发业务公司干,无论哪方都会从中牟利,而唯一没有利益的就是接收垃圾短信的手机用户。
多部门合力打击来克服监管困难
记者了解到,目前社会上不少公司群发短信,很多都属于无资质的群发短信行为。而且很多群发短信方都未在当地电信管理机构备案,不仅电信部门很难监管,工商等部门也存在监管难题。“电信监管是一个很复杂的事情,以前只是保障通信畅通就行了,而现在由于犯罪手段复杂,电信部门遇到了多方面的困难。公安系统就有地域、成本等方面的执法困难。”项立刚说。
垃圾短信如此之多,但相关案件却少之甚少,项立刚解释,其中的一个原因是,此前没有太多的把这件事情定性到犯罪的高度。
据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安部起草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在报批,明确禁止发送违法内容和违规发送垃圾短信行为。而从去年11月至今年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五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短信群发设备专项整治行动。
对此,项立刚表示:“只有各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打击,才能进一步整治垃圾短息行为。同时,手机用户可以安装手机防火墙、过滤器来进行防范。对于采用手机实名制来根治短信群发的办法,肯定会有一些作用,比如犯罪成本增加,罪名也相应增加,但根治是不可能的。虽然现在可能还没有长久的治理措施,但是在逐渐治理的过程中会找到一些更好的办法。”
“以前没有把短信群发提升到刑事犯罪的层面上,没有严格的规范,上述两起案件正显示出相关部门打击无度的不受管理的短信群发行为的决心和力度,对减少消费者受骚扰和损害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项立刚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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