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旅游 >

常熟严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旧案中发现新线索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张缓鸣 李跃 方宇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20 15:00 
核心提示:常熟检察院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同时,将专项行动与深挖漏案、职务犯罪线索结合起来,开展“回头望”行动,先后派出137人次查阅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处罚案件执法台账,逐案检查监督,力争

“看似一本万利的生意,却成了我一生中最折本的买卖。用4万元贷款换来了三年半的牢狱之灾和罚金20万元。我很后悔!”日前,当法院判决的法槌敲响时,被告人王小军落下眼泪。

王小军通过“好瓶装次酒”,再贴上名酒商标,让劣质酒摇身一变成名牌,妄想一夜暴富的美梦很快就破灭了。案发后,常熟市检察院依托2009年初建立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制度,先行介入指导固定证据,公安机关仅用3天即将嫌疑人抓捕归案,一周后,常熟市检察院就依法对他进行批准逮捕。该院和公安、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的联合行动,让王小军清醒了:贴上再多的名商标,乌鸡也成不了凤凰。

这只是常熟市检察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的一个侧影。

回头望,从过往的案件中发现新线索

“为什么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愈演愈烈?一方面贪欲让人铤而走险,另一方面与个别执法机关监管不严、打击无力有关。”常熟市检察院检察长林步东不无感慨地说,“所以,必须两手抓,而且都要硬。”

为此,该院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同时,将专项行动与深挖漏案、职务犯罪线索结合起来,开展“回头望”行动,先后派出137人次查阅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处罚案件执法台账,逐案检查监督,力争发现和查处一批涉嫌犯罪不依法移送的行政案件及隐藏其后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职务犯罪案件。

2010年12月27日,该院公诉科干警谭秀萍在查阅常熟市某工商分局查处的一起行政处罚案卷时,发现案件涉及“CK”、“D&G”等多种国际名牌标识,敏锐的她觉得这中间可能隐藏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就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该院马上与公安、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会诊”,并主动派出2名富有办案经验的检察官与公安机关一起,到浙江省义乌市查证购货渠道,实地勘查被处罚人刘江利“出租屋”内的生产车间、仓库等情况,指导固定聘用工人证言、销售网络、产品数量等证据。短短十天,一起从浙江省义乌市购进半成品,然后经过“手工作坊”加工成为世界知名品牌的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犯罪得以告破,并依法提起公诉。

据了解,该院通过“回头望”新发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线索23件,其中涉及犯罪的5件,均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或纳入刑事司法途径处理。

耳聪目明,惩防才能有力

2月9日,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常熟市检察院干警来到该市华东食品城摆摊设点,发放宣传手册,通过披露典型案例,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宣传。与此同时,派出干警分别走进各商户摊点摸查案件线索,问计群众。

“中国服装城、华东食品城商铺店户很多,难免良莠不齐,制假售假现象肯定有,我租住的房子附近好像就有一家专门为服饰制作标识的,都是名牌。”当干警与一家食品代理商的员工聊天时,一位姓张的员工不经意间透漏出一条线索。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该院马上会同工商局行政执法大队对该市商海路一家店面进行现场检查。从中发现,店内桌子上摆放着各种工具和皮标及铁片,出样的有各种皮标,店内仓库中堆满了梦特娇、金利来、鳄鱼、“G-STAR”等标识的皮标,而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手续,执法人员予以拍照固定证据。就这样,通过“问群众”,挖出了群众身边的制假售假窝点。

专项行动以来,该院先后在中国服装城、华东食品城以及9个镇、管理区摆摊设点,深入商户、百姓家中,发动群众与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作斗争。根据群众举报,发现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线索27条,均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