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旅游 >

北京公安局长亲自指挥抓获砍伤央视网记者疑犯

来源:新京报 作者:新京报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13 16:41 
核心提示: 昨日,央视网女员工林女士仍在医院治疗。三天前,在军博西路附近,林女士遭到一陌生男子袭击,头部被砍伤。前日,海淀警方通报,专案组经21小时侦查,在密云将嫌疑人徐某(39岁,辽宁省辽阳人)控制。据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报道,事发前几天,徐某曾多


嫌疑人徐某正在接受警方讯问。海淀警方通报称,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视屏截图

本报讯 昨日,央视网女员工林女士仍在医院治疗。三天前,在军博西路附近,林女士遭到一陌生男子袭击,头部被砍伤。前日,海淀警方通报,专案组经21小时侦查,在密云将嫌疑人徐某(39岁,辽宁省辽阳人)控制。据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报道,事发前几天,徐某曾多次出现在案发现场。

网曝女子遭人刀砍

6月9日,网友胡先生在微博上发帖称,当日下午1时40分许,他路过央视东门时,一名年轻女子和他擦肩而过。两分钟后,他听到呼叫声,随后看到该女子坐在地上,浑身鲜血。

“听到女的喊了一声。”现场目击者陈先生回忆,当时,他看到一名女子坐在地上,脸上全是血,旁边站着一名红衣男子。没等陈先生靠近,红衣男子已经向北跑开,手上还拿着一把刀。

傅政华亲自指挥查控

事发地点位于军博西路与长安街交界处。当日下午5时许,现场的血迹已被清理干净,女伤者已被送到世纪坛医院进行抢救。

据了解,该女子姓林,是央视网媒体合作部的员工。

案件发生后,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亲自指挥,调集刑侦等部门和属地分局组成专案组,第一时间向全局发布警情通播,下发查控通报,并启动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协调毗邻地区公安机关共同查控。

据《法制进行时》报道,嫌疑人徐某,39岁,辽宁省辽阳人。5月底,徐某驾驶自己的夏利车来到北京,事发前几天,他曾多次出现在案发现场。

事发后,考虑到疑犯作案后有可能逃离北京,警方确定了10个高速出京口逐个调取监控筛查,但并未查询到徐某的踪迹。6月10日凌晨1时许,警方又收到一条线索称,犯罪嫌疑人可能在顺义区北小营出现过。于是,警方连夜对北小营附近的出租房逐个排查,依然没有发现疑犯的踪迹。

21小时后疑犯被控制

前日,海淀警方通报,6月9日13时40分,海淀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在海淀区军博西路附近,一女子被人砍伤。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受伤女子被送往医院治疗。该女子为头部受伤,无生命危险。6月10日上午11时许,专案组民警经过连续21小时的工作,在密云将嫌疑人徐某控制。经初步审查,徐某对当日突然持刀行凶,砍中事主头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对于男子的作案动机,目前警方仍在调查中。

■ 追访

疑犯受审自称“随机伤人”

据徐某交代,案发后他准备逃回东北老家,但因身无分文,便没有走高速。途经顺义时,他给家人打电话,让往他的卡上汇款1000元。此后,他驾车沿顺密路行驶到密云太师屯时,车没油了,他就在车上呆了一宿。次日10时30分许,他在太师屯镇一家邮局门口准备取款时被警方控制。

据了解,徐某身形较瘦,短发,落网时身穿鹅黄色T恤。在审讯期间,他对持西瓜刀砍伤林女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民警询问为何选择林女士行凶时,他回答称“这属于一种随机(伤人)”。

据《法制进行时》报道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