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王”马拉多纳“被代言” 起诉九城、新浪索赔2000万
图注:图为朱骏亲笔所作漫画,意在表明马拉多纳“同意”代言《热血球球》(来源:《热血球球》官网)
正义网北京6月13日电(见习记者 杨斯)闻名世界的阿根廷“球王”马拉多纳因“被代言”第九城市(以下称“九城”)和新浪联合运营的《热血球球》网络游戏,委派其代理人在北京起诉第九城市和新浪侵犯其姓名权和肖像权,并请求赔偿2000万元。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诉称,2010年6月初,九城、新浪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原告迭尔?阿曼多?马拉多纳(Diego Armando Maradona)代言《热血球球》游戏的报道。同时,二被告在其游戏运营网站开设了《热血球球》的网络游戏频道,联合运营《热血球球》游戏,在该游戏频道及游戏的多个界面使用了原告肖像及“马拉多纳”的文字。而原告称从未代言过《热血球球》这款网络游戏,也没有允许二被告使用其姓名和肖像,认为二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支出共计2000万元。
据此前媒体报道,马拉多纳已于2011年5月31日签署声明并委托新华社独家发布,拒绝接受九城公司关于擅自使用马拉多纳肖像一事进行的道歉。马拉多纳同时表示,他根本没有与九城公司董事长、上海申花俱乐部投资人朱骏进行过任何接触,也不会和这样“根本不敢面对马拉多纳的人”合作。
该篇文章中还提到九城已经给马拉多纳发过道歉信,他们信中解释说,是一个名叫陆伟平的足球经纪人为九城促成了马拉多纳担任游戏形象代言人的合同,并声称马拉多纳已在合同上签字,九城在2010年5月将25万美元代言费托陆伟平转交给马拉多纳。而马拉多纳说他既没有签署过这样的合同,更没有收到25万美元的代言费用。
九城公司称,陆伟平涉嫌欺诈,他们已经向警方报案,目前警方正在调查陆伟平诈骗九城公司的案件。对于九城公司的这一解释,马拉多纳认为缺乏诚意,拒绝接受,将继续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
记者今日登录九城的官方网站发现,在“2010年6月新闻”中仍然有着这样一条消息:“国内网络游戏开发及运营商九城今天(2010年6月7日)宣布,已经与阿根廷足球巨星迭戈·阿曼多·马拉多纳达成协议,马拉多纳即日起将担任九城自主研发网络游戏《热血球球》的形象代言人。”(http://www.the9.com/v2/news/100607.htm)
截止记者发稿时,九城、新浪两家公司上述侵权行为仍在继续,本网将继续关注此案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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