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救父”续:广东廉江国土副局长复职没活干(4)
2010年7月6日,廉江市检察院正式向廉江市法院起诉。
2011年2月22日,湛江市国土局向廉江市委市政府发函,力证何耘韬的行为不构成职务犯罪。
2011年4月8日,廉江市政府向廉江市法院和检察院发函,称何耘韬虽有“工作失误”,但其目的是配合政府工作,建议从轻判处。
2011年4月14日,何耘韬被逮捕,次日该案一审宣判,以玩忽职守罪获刑6个月。何耘韬提起上诉。
2011年5月16日,何耘韬正在读高三的女儿,发布微博讲述父亲的遭遇,为父亲喊冤,引起众多网友关注。
2011年5月24日,湛江市中级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所依据部分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11年5月25日,廉江市法院另组合议庭重新审理该案,并决定对何耘韬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2011年5月27日,廉江市检察院以“案件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申请撤诉,廉江市法院准许撤诉,并取消对何耘韬的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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