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善于在法制轨道上推进工作(3)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作者:谢东樱 责任编辑:谢东樱 发表时间:2011-04-26 12:57 阅读:次
核心提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不仅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群众权益的必然要求。正因如此,受访专家分析道,为确保法之必行,按照中央的安排,需从三方面着力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不仅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群众权益的必然要求。”正因如此,受访专家分析道,为确保法之必行,按照中央的安排,需从三方面着力,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
一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一方面,国家行政机关需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另一方面,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的权威源自公正。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是维护法律尊严的重要手段,是保证法律实施效果的重要环节。”卓泽渊分析说。
三是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既要让知法守法、依法办事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防止权力滥用,确保将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又要让人民群众懂得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自高层的要求很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善于在法制轨道上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健全完善,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来推动国家层面的法治建设,仍是一个重大的现实课题。”熊文钊强调说。《瞭望》新闻周刊 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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