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社以监督检查为抓手 力促国际一流媒体建设
近日,人民日报编委会印发了《人民日报编委会关于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据介绍,《实施意见》旨在督促人民日报社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维护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促进报社反腐倡廉建设,为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国际一流媒体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实施意见》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原则、对象、主要内容、程序方法、组织实施和工作纪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中央纪委驻人民日报社纪检组负责人介绍,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为:一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人民日报编委会的决议决定、工作部署等情况;二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实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的情况;三是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的情况;四是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五是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六是执行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的情况;七是上级机关和编委会要求检查的其他事项。
《实施意见》规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由中央纪委驻报社纪检组、报社办公厅、机关党委等部门根据编委会年度或阶段性工作部署(包括反腐倡廉年度或阶段性工作安排)提出,经编委会或报社主要领导同志审定后组织实施。对检查组反馈的意见要在60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方案,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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