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脱三网融合博弈怪圈 需注重业务融合创新
三网融合之所以步履维艰,归根结底不过是“利益”二字。2010年初出台的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因各自以自身利益为重被迫经历了10次以上的易稿;接下来的“试点方案”也因意见不一导致“难产”;2011年11月,广电旗下的央视大肆“讨伐”电信系运营商宽带垄断……在这些冲突中,涉及到了广电系与电信系之间的大矛盾,也有广电内部与电信内部的小矛盾。部门之间甚至同一部门内部因为利益之争,互不妥协、难以协调,成为三网融合的最大障碍。
三网融合发展需注重业务融合创新
2010年7月国务院宣布了12个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加上今年初批复的第二批42个试点城市,全国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已扩至54个地区(城市)。随着2012年的将要结束,三网融合试点阶段也将收尾,在接下来的2013至2015年,将是全面推进三网融合的推广阶段。在这种大背景下,如何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并平衡好各方的利益关系从而加快三网融合步伐,是市场主体广电和电信面临的全新课题。
首先是广电系需要加快整合速度,否则将影响三网融合的整体进程。通信业务是全程全网进行的,处于分割体制之下的企业不能开展通信业务。而广电是从下至上发展的,分级而治。所以,尽快完成中国广电的成立,才能为全面进入通信领域提供条件。
其次,三网融合的推进需要各方调整博弈的心态。不管是电信系、广电系还是互联网,都应该摒弃利益之争,在技术标准、产业政策等方面通力合作,为用户带来切实的好处。同时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共赢。
另外,三网融合的实质在于双向业务的融合,而各三网融合从业主体在融合业务方面的创新也显得尤为迫切。目前来看,三网融合大规模开展的业务主要包括数字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用户数量已达到了一定规模。三网融合的内容,包括广电所掌握的音视频内容,还包括通信服务以及互联网上更加丰富的内容应用服务。通过业务融合创新来最大化地满足用户的需求,尽可能让消费者真正受益,才是三网融合的初衷和关键点。
之前有关组建国家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传言一再落空,踩着三网融合试点阶段结束的尾巴,最近又有了新的进展。据媒体报道,中国广播电视网络公司(简称“中国广电”)的组建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复。届时,三大电信运营商将要面对中国广电这一电信市场的“第四运营商”的竞争。
暂且不论中国广电的组建乃至今后一步步的成立会对三网融合产生怎样的影响,它的“诞生”一再延迟就值得关注。目前来看,各部门、体制的利益纠缠已经阻碍了三网融合前进的步伐,各方以用户的利益为本,积极进行业务融合创新,才是三网融合的根本和打破僵局的契合点。
三网融合推进步履蹒跚
2010年国务院发布了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2012年是三网融合试点阶段的最后一年,按照规划,2012年应完成初步试点,成立广电统一的运营单位。
在这种背景下,筹备近两年的国内第四大运营商中国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在经历了多次推迟之后,近日终于有了进展。据媒体报道,国务院日前正式发文,同意组建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由财政部出资,广电总局负责组建和代管,注册资本45亿元,财政部出资40亿,广电自筹5亿。届时,中国广电除了能运营传统的各类广播电视业务外,还将被允许运营互联网接入等电信固网业务。这意味着,未来中国广电将以“第四运营商”的身份,参与到与三大电信运营商的市场角逐中来。
但是,即使比“预产期”晚了5个月,业界仍对中国广电的组建颇有微词。业内人士纷纷表示,中国广电成立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获得“准生证”仅仅是个开始,之后还有工商注册、挂牌等多道程序。并且据根目前的信息,中国广电还没有明确的成立时间表。另有人表示,中国广电的成立实际是“赶鸭子上架”,其并没有做好成立的准备,只是为了实现2010年制定的三网融合计划目标。
广电统一运营单位的“难产”是三网融合推进缓慢的缩影。从1998年国内首次提出三网融合概念,到2010年1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三网融合的时间表,再到2012年的试点阶段即将结束,纵使三网融合连续被列入了国家“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计划,目前为止,三网融合仍然没有走进人们的生活。三网融合缓慢的推进速度引人思考,三网融合究竟卡在了哪?
利益博弈拖三网融合陷发展怪圈
三网融合是大势所趋,也是一项惠民工程,但在国内,由于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之间,尤其是广电系和电信系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竞争体系,再加上体制、监管机制、业务等方面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市场主体之间的博弈成了三网融合推进道路上的拦路虎。
广电系和电信系针对三网融合的博弈由来已久。广电方面拥有内容主权却无运营主体。受制于1999年国务院出台的文件,广电过去10多年在有线宽带上一直无所作为,随着与电信运营商的竞争日益加剧,广电希望在宽带领域有所突破的愿望也逐日强烈。但是,广电还缺乏有效的竞争实体与电信运营商相抗衡,亟需将分散的广电运营商整合为国家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从而具备与三大电信运营商竞争的条件,此外,由于广电运营商整合的难度较大,所以就希望通过牌照限制,延缓电信运营商进入广电市场的步伐。
电信运营商方面,其有运营主体而无内容制作牌照。工信部致力于支持三大电信运营商进入IPTV、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等市场领域,以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用户忠诚度,从而规避日渐加剧的“管道化”风险,所以也希望通过基础运营商牌照、国际互联网出口等限制广电运营商的进入。但这一点已经解决,截至今年10月,工信部和广电总局完成了互发牌照,制度上为二者互相进入进一步扫除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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