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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广传媒拟将其持有的国广控股25%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广电(2)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李霄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8-02-14 11:16 
核心提示: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持有中信国安142,848.83万股,占中信国安已发行股份的36.44%,为中信国安的控股股东。中信国安以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高科技产业为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业务中的有线电视网、卫星通信

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持有中信国安142,848.83万股,占中信国安已发行股份的36.44%,为中信国安的控股股东。中信国安以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高科技产业为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业务中的有线电视网、卫星通信网的投资建设,信息服务业中的增值电信服务、网络系统集成、应用软件开发等。

二、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国广传媒与中国广电于2018年2月12日签署的《合作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划转股权

(1)为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国广传媒同意引入中国广电合作重组标的公司,同意将持有的国广控股25%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广电,中国广电同意受让。

(2)股权划转后,国广控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修订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中国广电将按照修订后的国广控股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2.关于人员管理

(1)国广控股继续保持原有经营和管理模式不变,本次股权划转不涉及职工分流、安置的问题。

(2)划转期间,国广传媒要确保国广控股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人员思想情绪稳定,坚守工作岗位,履职尽责。

3. 关于债权债务

本次划转完成后,国广控股经审计的在基准日之前的中国广电、国广传媒双方认可的债权、债务仍然由各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享有或承担。

4. 陈述和保证

(1)国广传媒对持有的国广控股股权拥有完整权利,国广控股25%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

(2)协议签署后,中国广电、国广传媒双方各自负责完成内部决策和上报审批及工商变更等手续,以保证本次划转工作加快完成。

(3)国广传媒将继续在各方面支持标的公司的发展。中国广电、国广传媒双方将与合作方共同努力把国广控股打造成为国家级、全国性、全业务、全资质的新型媒体产业集团和骨干文化企业。

5. 费用承担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应向股权划转双方或某一方收取的相关税费由税费征收对象承担。(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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