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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播商业广告 重庆卫视矫枉过正(4)

来源:人民网 作者:刘佳斌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12 10:11 
核心提示:如果禁播商业广告,是为了要净化电视屏幕,为观众提供更好的公益电视服务和良好的收视体验,那就完全没有完全禁播这个必要了。因为并不是商业广告都那么可恶,只是有一部分商业广告比较恶俗,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如果禁播商业广告,是为了要净化电视屏幕,为观众提供更好的公益电视服务和良好的收视体验,那就完全没有完全禁播这个必要了。因为并不是商业广告都那么可恶,只是有一部分商业广告比较恶俗,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其它的广告还是很有用处的,广告不仅让受众接受商品信息、消费指南,同时还可以让受众开阔胸襟、提高道德情操、提高文化品位, 广告还是有积极的社会效应的。戈公振在《中国报学史》中就这样描述广告的社会意义“:广告为商业发展之史乘,亦即文化进步之记录”,“不仅为工商界推销产品之一种手段,实负有宣传文化与教育群众之使命”。⑤从理论上讲,电视商业广告其实也是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路径之一,而画面精美、用词经典的广告,完全能够带来美的享受,历年的“广告饕餮之夜”中,那些独具匠心的广告,就吸引着无数人的目光,而且已成时尚盛事。禁播商业广告会阻碍中国广告业的发展,进而影响中国企业的发展,也影响中国品牌走向世界。所以,虽然现在的电视商业广告污染严重,但我们大可不必禁播商业广告,完全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整顿措施来达到净化电视屏幕的目的,中国的媒体也会有充足的资金去得到更好的发展。

(1)完善广告法

目前的广告法中还存在很多的漏洞,比如:《广告法》里竟无一提及语言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这就造成当前广告语言混乱现象严重,对成语的滥用与篡改,以及洋名、怪名等其它不规范的语言现象不胜枚举;针对广告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很模糊,实际操作难度较大,容易造成认定混乱;对广告违法行为的处罚过轻,很多时候虚假广告的暴利远远高于罚款等等。完善广告法,增强法律的威慑力,有助于遏制不良广告。

(2)加强监管执法、社会监督,建立厂商、媒体及相关人员广告宣传责任制

应建立独立和具有权威性的广告审查机构来对广告进行公平公正的严格审查;而且要加强社会监督,鼓励观众举报不良广告;还要建立厂商、媒体及相关人员广告宣传责任制,让媒体和代言人都要为不良广告负责,而不是仅仅让厂商负责,这样就能更进一步遏制不良广告。

(3)媒体为广告设立高门槛

从真实、赏心悦目等环节给予限制,完全杜绝不良广告,让每一个广告都能给观众带来美感,让观众把广告当作一种艺术品来欣赏,没有了不良广告,媒体公信力就提高了,广告传播效果就更好了,广告费就可以相应的提高,这样媒体就可以减少广告时间,进一步净化电视屏幕。

我想通过类似的这样一系列整治措施,完全可以很好的控制不良广告,达到净化电视屏幕的目的。

结语

和谐社会拒绝不良商业广告,和谐社会也呼唤和谐商业广告!(作者系: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

参考文献

①《重庆卫视停播所有商业广告,推红歌会教育人民》,凤凰网,http://finance.ifeng.com/news/city/20110302/3533567.shtml

②《人大代表建议CCTV-1和地方台首套节目禁播广告》,人民网,http://media.people.com.cn/GB/40606/14084885.html

③④《重庆市长解读“红色频道”,财政“买单”1.5亿》,人民网,http://finance.people.com.cn/GB/14067303.html

⑤陈培爱.《中外广告史》,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2002年,第52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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