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开展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5)
第三阶段:2016年 12月11日至2016年12月15日,联席会议汇总工作情况,通报工作成果,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扩大战果,把工作向常态化推进。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直、各有关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防范和抵御境外广播电视互联网渗透的极端重要性,对境外广播电视的网络接收,决不能作为一般的技术问题来对待;对网络接收设备,决不能作为一般的电子产品来对待;对相关治理工作,也决不能作为一般的市场管理来对待。要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发挥制度体制优势,各方面一齐动手,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打赢这场综合治理的攻坚战。
(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合力。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工信委、公安局、安全局、商务局、钦州海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监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法制办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做好本部门的动员部署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好分业管理、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治理工作。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互通情况,协调行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通报,积极推动专项整治行动稳步开展。
(三)加强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主动做好舆论引导、舆情研判和舆论应对工作。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揭露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的危害性,尤其要揭露利用非法手段传播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邪教邪说、煽动民族分裂、社会对立内容,对社会稳定、社会风气和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的危害,曝光犯罪分子非法牟取暴利的内幕和典型案件,迅速掀起打击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的强大舆论声势。
(四)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互联网管理、电子设备生产和销售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非法经营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的团伙和个人,要依法深挖、严惩。要坚持标本兼治,在抓好专项整治的同时,抓紧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更好地进行规范管理,企业生产具有网络视听节目接收功能的互联网电视终端设备,只能连接经新闻出版广电部门批准的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以使得进入市场的网络接收设备所接收的,都是经筛选过的绿色内容和合法应用软件, 构筑起防范渗透的制度堤防,确保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县(区)应参照市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工作措施、部门分工和领导机制,建立工作机制,由文化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牵头,统一部署落实本地专项整治行动。各地文化综合执法队要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要做好信息上报和信息通报工作,将本单位、本部门开展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上报市专项整治办和系统对口上级部门,市“专项整治办”负责把全市总结报自治区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联系人:梁少华(市文新广电局文化市场科科长),联系电话:(0777)2837109,1308777760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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