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等七部委发布多项经济政策支持电影发展
日前据媒体报道,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通知旨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中国电影繁荣发展,提高中国电影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推动中国电影在关键时期迈上一个新台阶,实现由电影大国向电影强国的跨越。电影资金办副主任李东6月18日证实了这一消息。
据报道,《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
加强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征缴、使用和管理、支持电影事业产业发展,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大电影精品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中央财政及选派电影精品专项资金促进电影创作生产,其中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采取重点影片个案报批的方式,用于扶持5-10部有影响力的重点题材影片。
三、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电影产业发展
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专门安排资金支持电影产业发展,主要用于五个方面:一是推动高新技术在电影制作中的应用;二是支持中国电影企业走出去;三是支持重要电影工业项目和高科技核心基地建设;四是自主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重点影片;五是加强重点专业性电影网站的建设。
四、对电影产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对电影制片企业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转让版权取得的收入,电影发行企业取得的电影发行收入,电影放映企业在农村的电影放映收入,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五、实施中西部地区县级城市影院建设资金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通过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补贴资金,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及东南部困难地区县级城市数字影院建设。地方财政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促进县城数字影院建设的均衡发展。
六、加强和完善电影发行放映的公共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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