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司负责人就更名一事答记者问(2)
三、新的公共文化司对今后的工作有什么打算?
答:由社会文化司更名为公共文化司,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政府推动文化事业发展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和新的起点,给我们提出了新的任务、新的挑战,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今后,我们将在文化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此次更名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实现“三个转变”的要求,努力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理论建设、体制建设以及工作方式创新上下功夫,进一步探索有中国特色公共文化发展之路。
一是加强公共文化理论和制度建设,研究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力争在“十二五”末建立起初步的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积极推进公共文化立法,加快制定公共文化服务规范、统计指标体系和绩效考评办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规范化建设。
二是加快转变职能,完善公共文化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公共文化司的职能定位;健全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全国性的办事机构,发挥对全国公共文化机构的指导作用,实现管办分离;培育和发展公共文化机构的行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组织功能,推动整个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公共文化管理能力。借鉴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的经验,在更高层次上谋划工作,提高工作的影响力、示范性和带动性。重视调动和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力度,推动资源整合。加强公共文化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扎根基层、熟悉情况、思路开阔、具有较强管理协调水平的文化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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