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2)
(2)截至2010年底,中国电影资料馆将对外投资60万元在往来款科目挂账。
(3)2010年,中国电影资料馆所属《当代电影》杂志社将出版发行等收入120万元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造成少计收入120万元。
2、3家所属单位有1623.17万元资金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
2001年至2010年,所属中国电影基金会、中国录音师协会、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等单位将合作办学、资产处置收入等资金1623.17万元放在法定账册外核算,主要用于办学管理费、发放补贴等。
3、2008年12月至2010年8月,所属中国电影基金会以支付电影制作费的名义,转出定向捐赠资金184万元,用于偿还所属单位债务、发放员工工资等。
4、2008年1月至2010年10月,所属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下属11个专业委员会通过举办各类评比表彰活动,违规向参评单位收取评审费共计156.65万元。
5、2007年至2010年,所属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培训学校、中国录音师协会等单位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69.60万元的发票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广电总局本级为所属单位多申报预算问题,要求收回结余资金并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经批准调整预算问题,要求今后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对扩大开支范围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对以拨代支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项目支出结余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收回资金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预算未执行问题,要求今后做好项目的论证和审核工作;对所属广播电视规划院未经批准动用项目结余问题,要求今后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对所属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转移财政资金问题,要求追回资金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中国电影资料馆工程未办理竣工决算问题,要求完成竣工决算并补记固定资产;对中国电影资料馆对外投资在往来款挂账和所属杂志社少计收入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中国电影基金会等单位套取资金问题,要求追回资金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涉及相关人员责任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所属中国电影基金会转移捐赠基金问题,要求追回资金并调整账目;对所属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所属专业委员会违规收费问题,要求停止收费行为;对所属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培训学校等单位使用不规范发票报账问题,要求今后严格票据审核和财务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广电总局应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商财政部等部门修订和完善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主管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的管理,提高其财务管理意识和会计核算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广电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广电总局高度重视,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目前,所属中国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已将转移的财政资金退还到零余额账户,所属中国电影资料馆所属杂志社已补计收入并编入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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