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公布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2)
2、加大创新,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渠道。公众关注的焦点也是信息公开的重点。广电总局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呼应关注热点,不断探索政务公开新渠道。一是电视剧电子政务平台成为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平台、监督平台和信息平台。2010年,电视剧电子政务平台实现了“一网改版、两次升级、三处补充”。外网页面增加了业界动态等板块,公文网上记录全面实现,通过即时通讯功能使平台沟通更加顺畅。办事流程、业务参考、友情链接的内容补充,大大增加了政务平台的信息含量。二是电影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平台在2011年1月份正式上线运行。新建成的电影综合管理系统主要以电影审批、审查和行业管理为核心,实现电影行政审批、审查、行业管理等业务过程的网络化、信息化。对外提供业务网上申报、审批阶段查询、审批结果公示等功能,对内提供申报情况、办理情况、审批结果查询,并提供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等信息服务及日常政务办公的公文流转,大大提高电影行政管理的工作效率与质量。
3、加大统计资料的发布力度。一是启动了广播电视统计报表制度改革。汇总了2010年广播电视统计快报、年报,整理了2010年全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发展指标统计和2010年全国广播电影电视业发展指标统计摘要,为各级各类单位提供广播影视统计数据。二是积极探索建立权威透明的电影统计数据发布平台。尽快推动统计数据及时、准确、有效的发布机制。每个季度通过《人民日报》、总局政府网站、电影频道、《中国电影报道》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各项电影指标的统计数据。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0年,广电总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
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有线电视数字化、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广告治理、新媒体发展、播出机构名称、电影放映许可证以及影视剧、动画等方面政策及有关数据的咨询。
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及时作了答复处理。
四、咨询情况
广电总局2010年共接受公众咨询1000余人次,其中98%以上是电话咨询。
五、复议诉讼情况
广电总局2010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广电总局目前未对公众提出依申请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七、2011年工作措施
2010年,广电总局根据《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存在着信息来源少、采集面窄、公开内容少等现象。在新的一年,广电总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筹规划部署,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尽快完成总局政府网站改版,尽快完善网站和信息管理制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真正发挥政府网站的对外窗口和沟通平台作用。
2、扩大主动政务公开范围。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方针,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真正发挥总局政府网站的对外窗口和沟通平台作用,不断满足全系统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稳步推进政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3、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该公开又允许公开的事项能够公开,避免热点、难点问题的炒作。探索建立公共利益评估机制,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进行科学合理评估,防止公开不当损害公共利益。要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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