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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公布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广电总局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07 10:21 
核心提示: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及2011年工作措施等七部分组成。

国家广电总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及2011年工作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广电总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综合处联系(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邮政编码:100866;咨询电话:010-86091749;电子邮箱:gdzjxxgk@chinasarft.gov.cn)。

一、概述

2010年,国家广电总局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和推行政务公开的部署,按照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着力发挥政务公开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作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服务人民群众的实效。广电总局负责同志还专门主持召开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专题会议,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一把手和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对近年来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了存在的问题,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责任意识和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取得更大进展。广电总局围绕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约束作用。广电总局在总结完善以往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制度建设,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及时出台《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影视系统信息员队伍建设的通知》等文件,适应新形势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出新的部署。

2、加强网站建设。按照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定位要求,定期对政府网站进行改版,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功能,突出广播影视特色,不断创新方式,努力丰富网站内容。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开展网上电子审批、一个窗口集中办理和“一站式”服务等。凡是总局可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都按照国务院要求尽可能上网,依法公开办事的依据、流程和结果,实现办事项目有关信息的充分告知。

3、加大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力度。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制度,结合总局实际,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采用在线答问、开设局长信箱、新闻发言人定期发布信息等形式,阐释政策、释疑解惑,引导社会舆论。突出网络应用实时性,不断增加网站栏目和版面,对社会关注的广播影视热点问题,加强正面引导。

4、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总局政府网站充分利用广播影视系统现有信息员队伍,扩大层次,拓宽来源,健全和完善信息员体系,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化知识的普及和培训工作,把信息技术知识技能的考核纳入综合考核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广电总局各司局、各部门确定了专门的信息公开联络人,积极做好主动信息公开工作,对外主动发布政务信息取得了明显进展。

1、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强化信息规范运作。2010年,总局网站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拓宽信息公开宣传渠道,突出抓好各类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总局政府网站扩大了“热点专题”、“影视窗”栏目信息采集范围,增强及时性。特别是各类专题以更为深入、详尽的方式,大篇幅、多角度进行了全面、深入、准确的报道。总局政府网站信息采编发布共计5120条,编辑文字量约117.2万字;向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1300篇;编辑舆情信息专报九期,自采自编信息稿211条,全年访问量约2400万次。2010年,总局新闻发言人先后20多次就广播影视热点、敏感问题及时对外答问,反响热烈。(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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