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立刚:中国电信业打破垄断的历程(5)
经过这么多年数轮的电信改革,对于电信业改革和未来走向也认让理论界与管制部门看清楚一些问题,电信业改革的方向,当然是打破垄断,促进竞争,通过竞争来降低价格,提升服务,但是打破垄断,不是增加运营商的数量,过多的增加运营数量,一方面会形成重复建设,过度无序的竞争状态,同时在整个市场上,一些实力小、技术水平低、用户规模小的运营商,完全没有竞争能力,很容易被挤死。诸如吉通、小网通、铁通生存困难都说明,这些小运营商对于打破垄断、促进竞争没有帮助,而因为长期发展困难,资金能以为继,这些公司面临了倒闭危险,几万员工面临失业危险,容易引起重大社会问题。
研究全世界的情况,一个国家,一般三家运营商是一个最好的状态,既保证了竞争,同时也减少了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而三家运营商在全国范围内,建设起高品质的全国性的网络,还可以保证高水平的服务。
第五次电信重组是在前几次基础上,对电信业改革后出现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后,再一次进行的调整。这次改革是把中国联通和中国网通合并,组建成新的中国联通,它的实力更加强大,中国铁通并入中国移动,一定程度上是让在死亡线上挣扎的中国铁通被解套。同时把中国联通的cdma网络卖给中国电信。最后,中国电信业形成,工信部担任承担管制职能,保证市场的公平竞争、保证互联互通、保证服务质量,同时也在寻求更多的办法,促进市场竞争。三家电信运营商,基本获得全业务牌照,三家运营商都基本拥有相同的资源。这样在市场上,三家运营商的资源相当,竞争能力相当。从而不会因为一家运营商过于弱小,无力展开竞争。
而在3G发展中,把TD-SCDMA牌照发给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拿到WCDMA和cdma2000牌照,后两家运营商在市场中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发展迅速,中国移动的野蛮生长势头一定程度上受到抑制。到这个时候,中国电信业基本完成了打破垄断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先成立中国联通,再政企分开,然后是移动剥离,再多家运营商成立,在形成市场的格局情况下,根据竞争的情况,进行了更适合电信业发展和竞争格局的几次调整。
通过这些轮的电信改革,一个电信资源严重短缺,电信资费价格极高,电信服务质量偏低的垄断时代被我们抛在了身后。在打破垄断之后,今天中国已经完全不存在电信资源短缺,甚至一定程度上电信资源进入过剩的状态,电信改革十几年,电信资费价格在一路走低,价格竞争成为电信运营商之间竞争的一个基本手段,大量不合理收费逐渐取消。而电信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今天中国电信运营商的网络是世界上最好的精品网,在世界大国中,可以说网络覆盖是最好的,不仅在城市,而且广大农村地区和偏远落后地区都实现了覆盖,上门服务、社区服务、服务反应速度,和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相比,都是很好的。这一切都是打破垄断,促进竞争的结果。(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