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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司长张峰解读光纤到户国家标准(2)

来源:人民邮电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2-21 13:20 
核心提示:相关部门可依法 对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记者:早在2007年,原信产部和原建设部就出台过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通信基础设施应纳入住宅小区和商住楼设计方案,并且不得与运营商签订垄

相关部门可依法

对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记者:早在2007年,原信产部和原建设部就出台过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通信基础设施应纳入住宅小区和商住楼设计方案,并且不得与运营商签订垄断性协议,但是实际执行的效果并不是那么好。请问,这次的标准与过去相比有哪些区别?如何能够约束物业和开发商坐地起价的行为,起到强制性的规范作用?

张峰:2007年,原信息产业部和原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联合通知》(信部联[2007]24号),明确规定住宅小区红线内的通信配套设施应作为房产建设项目的配套设施纳入项目概算,同时严禁房屋建设企业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等。从该文件的执行情况看,不同地区呈现不平衡的情况,在部分地区该文件得到较好的执行和落实,但部分地区执行效果不够理想,其主要原因是落实文件有关规定的政策保障措施和技术标准不到位,对相关主体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够。2010年,为了从技术标准角度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通信设施建设中相关单位的建设行为,我部和住建部组织编制并发布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及《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验收规范》两项国家标准,但由于这两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缺乏对相关建设主体的有效约束,标准的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难以落到实处。

这次制定的两项国家标准,与以前标准的最大区别就是这次是强制性标准,相关单位必须强制执行,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不执行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工信部将联合有关部门

抓好标准的贯彻落实

记者:我们知道,在“宽带中国”推进过程中存在跨部门协调难、进小区入场难、进家庭入户难等难题。新规的出台是否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三个难题?

张峰:当前,在宽带建设中确实存在上述难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会严重影响宽带网络的建设和发展进程,最终也会损害宽带用户的根本利益。2012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不断加强与有关部门密切沟通协调,建立机制、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着力推进解决宽带建设和改造过程中的现实难题。由于这些问题牵动方方面面、涉及千家万户,必须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力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而制定光纤到户建设国家标准就是其中一个政策措施,对于推进解决“进小区入场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当然,制定和发布标准还不够,抓好标准的贯彻落实更加关键,近期,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做好这方面工作。

住建部具有贯彻执行国家标准的监督执法权。我部将与住建部加强协调合作,建立健全部际协调、部省合作等机制,共同做好标准的实施监督工作。下一步,我部将与住建部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要求施工图与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在设计审查时、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时都要严格把关,真正起到强制性规范作用。

为了做好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我部将与住建部联合印发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建设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文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要求,提出具体的政策保障措施,同时分层面、分地区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培训工作,确保标准的顺利实施。(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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