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强推IAP机制被指涉嫌垄断(3)
随后,苹果公司作出回应称,对所有开发者“一视同仁”:“微信可以选择提供APP内购买让用户赞赏他们喜爱的公众号运营者,微信只需正确使用APP内购买体系进行开发即可。”
只不过谁也没有想到,微信打赏功能关闭风波还未平息,苹果公司的“一视同仁”就已经到来。
苹果公司的强势做法,在国内引发了巨大的争议。不少观点认为,用户的打赏行为与购买行为有着本质不同:打赏就像是小费,相当于赠予,而购买则是消费;苹果公司可以从用户的购买行为中分成,但对于用户赠予小费的行为,则不应当介入。
汕头大学国际互联网研究院院长方兴东则将苹果公司的行为称之为“强收买路钱”:“打赏、赞赏、小费等付费服务功能,是中国互联网的一大特色,最近几年如火如荼,带动了直播、知识付费等诸多新兴的商业模式。与传统服务购买不同,这种打赏行为通常直接发生在用户和内容作者之间,与微信、知乎等社交媒体平台以及谷歌、苹果等系统平台关系不大,一般也不收取费用。所以,苹果提出的分成30%,最直接损害的就是广大用户的利益。”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则表示:“打赏与否,消费者有自己的选择权,苹果只是提供硬件和工具,打赏分成的逻辑有点说不通。打赏分成对内容创作者不公平,苹果此举可谓十分冒险。”
在朱巍看来,苹果公司之所以要求打赏功能必须通过其IAP机制,根源可能在于苹果公司担心自己被“OTT”(“Over The Top”的缩写,是指互联网公司越过运营商,发展基于开放互联网的各种服务)。
“目前,苹果在国内市场的粘性和不可替代性都在下降,包括iOS系统,国内很多互联网公司都建立了自己的生态圈。苹果或担心自己像当年的运营商一样被渠道化。”朱巍说。
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苹果新规一方面体现了其努力提振服务收入比例,基于苹果iOS之上的各种服务都要雁过拔毛;另一方面,也能看出他准备进一步收紧应用控制权,并不惜与微信等超级应用正面交锋。”方兴东表示,“苹果这种明显超越常理和常规的做法,主要凭借的还是在智能手机领域强大的垄断地位。”
“霸道”“蛮横”,是众多媒体在解读苹果公司此次针对打赏功能所采取措施最常用的形容词。而在法律界人士看来,这些形容词所映射的苹果公司行为,涉嫌违反我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苹果公司要求所有应用的打赏功能使用其IAP机制,并且参与30%的分成,涉嫌构成强制交易、搭售、价格垄断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律师林蔚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