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军的七字诀为什么失灵了?
本文原标题:《雷军的七字诀为什么失灵了:是互联网思维不行了?》
在2014年互联网思维最热的时候,雷军的七字诀:专注、极致、口碑、快引起了无数的解读。那时候大家是把它当做成功的无上妙法来研究的,随着手机行业的见顶以及小米手机销量的不给力,对此持怀疑态度的人则越来越多了。我个人则觉得这七字诀的荣耀与黯淡其实折射了整个行业的本质特征,可以往深谈一谈。
在那样一个时间点雷军是极其正确的
谈论方法论的是非首先要把它放回到特定的那个时空背景之下。
智能手机这产品可以看成是电脑、通信技术的一次大融合,回退到2011年,这两类技术不止各自发展了数十年,并且融合方案已经初步成熟:硬件有高通的方案,操作系统则有Google的Android,这很像PC上已经有了Windows和Intel。也就是手机作为一个新品类最核心的技术难点已经有人基本解决了,剩下的工作是把产品组装起来并尽快的卖出去。这事事实上30多年前柳传志带着团队做过一次,小米要干的是在互联网已经大幅普及的前提下把联想干过的事再干一次。
在那样一个时间点,技术进展根本没有被充分转化为用户体验,这时候专注在特定产品上打造用户体验确实能够收获口碑,而快速迭代也有助于形成更好的技术体验。形象来讲就是都是1.7GHz的芯片,那用心做的就确实能好用一些。这种产品上的差异化再加上口碑型营销可以大幅拉低销售成本,手机市场的大幅启动,最终就造就了小米的迅速成功。不管小米想了多少手段,但这样一种模式核心消耗的是过去累积的技术红利,是技术进展与产品体验之间的鸿沟。
如果这种解读是对的,那就可以认为:专注、极致、口碑、快是一种产品的方法论也是一种销售的方法论,但并非是一种技术方法论,它严重依赖于技术形成的体验红利没有消耗殆尽,并且市场处于启动的前夜这样的条件。这并不难理解,那时候人们甚至是第一次听说智能手机这东西,当然你怎么做怎么有理,并且越快,噱头越足,价格越便宜越好。这种前提条件在很多互联网产品上也是同时被满足的,包括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工具、O2O等。这些产品的核心特征是其所需要的技术要素是成熟的,产品特征以及获取用户的速度对企业最为关键。
所以说在那样一个时间点雷军是极其正确的,因为那个时间点大量产品与七字诀背后的方法论相匹配。
那这种方法论在什么场合不起作用甚至有害呢?
硬科技需要另一种节奏
现在亚马逊Echo这产品万众瞩目,差不多每家知名企业都想尝试推出一款自己的Echo,那在这个新品类上,七字诀是否适用呢?答案是非常不适用,不止不适用还很可能把做产品的团队带到沟里。(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