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虚拟运营商为什么带不来通讯革命

来源:labs 作者:康斯坦丁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9-05 10:27 
核心提示:引用一位虚拟运营商人士的观点,我们无论如何创新,基础网络总是三大运营商的。两者间不是平等的竞争关系,而是业务的上下游关系。所以,虚拟运营商也就是“锦上添花”,服务于三大运营商照顾不到的地方。至于“搅局”,还不至于。

8月25日工信部向6家企业发放了虚拟运营商牌照(第三批)。截至日前,一共有25家企业拿到了虚拟运营商牌照。而据相关人士透露,目前第四批虚拟运营商牌照申请公司也正在认证过程之中,很快将予以发放,届时虚拟运营商数量将突破30家。

2013年工信部决定引入民营资本进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当时这项决定是被认为打破长期以来三大通讯公司垄断局面的有效手段。于是自2013年12月第一批虚拟运营商牌照批准之后,在短短的8个月时间里面陆续又有两批民营企业获准从事“虚拟运营”业务,而虚拟运营商所独有的170号段,也在2014年3月开始正式问世。

当虚拟运营商真正开始获批行动之后,通讯市场立刻出现了以阿里、京东为代表的一批企业先后推出了特色通信服务,甚至于京东通讯直接将套餐放在网上让消费者进行投票选择确定,这在之前的三大通讯商垄断之时是想都不能想的事情。而后期虚拟运营商的出手也越来越狠和越来越有针对性,例如,蜗牛移动推出“免卡”概念,资费更低且流量不清零;阿里通信推出的“亲”卡实现了话音部分和流量部分灵活转换;爱施德甚至推出消费者个人定制化套餐服务。这些举措无疑都打在了三大巨头的痛处。

当民营资本大举进入通讯市场之后,预期中所带动的“鲶鱼效应”却没有按时的呈现出来,一时间市场风云再起,甚至出现了远特通讯疑似转让虚拟运营商拍照,迪信通借虚拟运营商牌照港股上市等一系列事件。以至于有专家断言中国虚拟运营商完全是为了炒作概念,不会真心来做,所以虚拟运营商所带来的通讯革命必定不会出现,那么现实真的是这样吗?

寄人篱下

所谓虚拟运营商,是指与电信运营商在某项业务或者某几项业务上形成合作关系的合作伙伴,它以自己的品牌面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拥有自己的计费系统、客服号、营销和管理体系。自2013年第一批虚拟运营商牌照发放之后,中国消费者除了三大运营商(电信、移动、联通)之外,终于有了更多电信运营商可供选择。

但是如果使用过170号段的朋友都很清楚,第一次安装170卡的时候,手机屏幕上依然会跳出中国联通/电信/移动的字样。恰恰是这样一个微小的细节,就再明显不过的呈现出现在虚拟运营商的窘境。名义上的运营商,实际上也无非就是寄人篱下的代理商而已。对于消费者而言,只是多了一种套餐的选择和一个170的号段而已,所以一直以来被认为夸大的“鲶鱼效应”因为受制于人,所以并不明显。

引用一位虚拟运营商人士的观点,我们无论如何创新,基础网络总是三大运营商的。两者间不是平等的竞争关系,而是业务的上下游关系。所以,虚拟运营商也就是“锦上添花”,服务于三大运营商照顾不到的地方。至于“搅局”,还不至于。

落地无声

根据艾媒咨询发布的《2014中国虚拟运营商客户关注度研究报告》显示,用户对虚拟运营商的了解程度还很不够。其中,22.8%的手机用户听说过但不了解,62.9%的手机用户根本不知道虚拟运营商是何物。虽然在2014年3月170号段正式开始出现的时候,虚拟运营商热闹了很长一段时间,可以因为时间的转变,虚拟运营商落地之后的声响就变的越来越小,成为了小众群体之前的小众市场代言人。

虽然虚拟运营商的套餐非常具有吸引力,但是因为宣传的疲软性,至今仍然不被人们所知。艾媒咨询所公布的数据也是仅仅针对于大城市手机用户的调查,其实真真在三线城市一下,个人认为艾媒咨询的数据将会变的更难看。甚至可能会出现在一些四线城市中,虚拟运营商的认知率不到10%的可能性,而如此低的品牌认知率又怎能使得虚拟运营商们具有向三巨头挑战的可能性呢?(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