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将大减营销费:送米送电视促销或不再
记者昨天从运营商内部获悉,国资委对三大运营商下发通知要求大幅削减营销费用。据透露,年削减费用将达20%,估算金额约400亿元。
据中新社报道,国资委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这是三大运营商主动进行的降本增效措施,国资委应予以支持。
三年内将连续降低
据运营商内部人士透露,国资委要求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营销费用大幅削减20%,而且是3年内连续降低。据其估算,三大运营商大约一年削减营销费约400亿元。
新京报记者查阅三大运营商2013年财报获悉,2013年中国移动总运营支出为4945亿元,其中销售费用918亿元;中国联通总支出2223亿元,其中销售费用429亿元;中国电信总支出2941亿元,其中营销和一般管理费用共704亿元。三大运营商2013年营销销售费用合计2051亿元,以20%的比例计算,今年三大运营商将减少营销销售费用410.2亿元。
中新社报道称,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压降销售费用是三家中央电信企业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形势而主动采取的提升管理、降本增效的措施,无论对电信企业、投资者,还是用户个人都是有益的。国资委对此将积极支持,并将全力做好督促指导工作。
另有媒体报道,导致三大运营商消减营销费用的原因之一,是三大运营商营销过度,送礼品、送话费越演越烈,尤其是iPhone这样的终端每卖出一部要补贴几千元。
电信行业专家曾韬认为,要求三大运营商减少销售费用“有违市场化”。“从当年运营商计划斥资建设3G网络被干涉,到现在运营商建4G网络还要国家发牌照,这些行为跟市场化趋势很不相称。”曾韬说。
“送米、送电视”或不再
运营商内部人士昨日向记者透露,几个缩减营销费用的方向,包括手机补贴、广告费用、渠道补贴、促销费用等。“比如取消实物促销,以前运营商促销经常送米、油、自行车,甚至送电视,以后这种非通信类的产品可能就不会再成为补贴对象了。”一位运营商内部人士称。
此前有消息称,三大运营商在逐步调整补贴策略,2014年手机补贴额度将下调100亿元,其中移动50亿,联通、电信各25亿。
据业内人士透露,这种终端补贴主要是对手机厂商的补贴,而不是对用户的补贴,会对手机厂商的研发与生产方向产生较大的影响,比如从3G手机转向4G手机。“以前运营商搞‘预存话费送手机’活动,以后的活动会变成消费者买手机,运营商送话费。”运营商内部人士表示,对消费者而言变化不会特别明显,“花差不多的钱,得到差不多的产品服务,但运营商通过游戏规则的改变,却缩减了对渠道和手机厂商的补贴。”
放大镜
“营改增”致运营商利润降3成
今年6月1日电信行业“营改增”正式实施,或许是此次三大运营商被要求缩减营销费的根源。业内认为,此前电信行业“营改增”将征税比率从6%增到11%,为保持利润不为负值,只好要求三大运营商降低营销成本。
一方面,“营改增”后,由于通信企业不会像制造类企业一样,大量购进原材料或可抵扣固定资产,因此,增值税发票的抵扣将面临较大的缺失。另一方面,对于通信企业来说,需要租用居民楼或郊野等地方放置及维护基站运营等,成为企业经营成本中的一部分。但是,由于出租方并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这部分费用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
工信部此前发布统计称,实施“营改增”将进一步加大企业税负,“企业反映:目前信息服务业企业利润率不足6%,实施营改增后,三大基础运营商利润将下降36.5%,信息服务业和软件业企业将下降20%”。
以三大运营商去年净利润1400多亿来计算,归属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大概有八九百亿,利润下降36.5%就意味着三大运营商每年减少利润300多亿元。(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