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国家基站公司:被过度解读的神器

来源:CCTIME飞象网 作者:马继华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5-05 15:45 
核心提示:当然,有国家意志成立基础设施公司,而并非市场化的自然形成,很可能形成新的垄断和权力寻租,如果处理不好各方面的关系,很可能造成中国通信建设的停滞,因为独自垄断的公司是不会有创新与增效的动力。

时值五一长假之前,某媒体再次放炮,言之凿凿的说国家将成立国家基站公司,成为与目前三家运营商平起平坐的第四大运营商,结果,一石激起千层浪,股市不镇定了,社会舆论也哗然。

这家“国家基站公司”的成立应该是板上钉钉,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媒体报道所言,就如同同样是这家媒体在不久前报道的保定会成为“首都副中心”一样。

根据更为官方的解释,媒体报道的“国家基站公司”,应该是指“铁塔公司”专门负责建设站址基础设施,包括铁塔、铁杆、电源、管路、杆路的建设和出租,而并非是将基站中所有的网络设备均交到其手中,当铁塔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后运营商只需将自己的天线设备等放入即可。也就是说,这家公司就是一个基础设施建筑队,负责把基站的“柱子”搭起来,至于铁塔之上的“基站”还是运营商自己的事情。

应该说,这家公司与网业分流毫无关系,也与运营商的重组更无半点关系,只是施工队的管理变革,几乎都不能谈得上是通信行业的重大新闻,非要解读成通信行业的一件大事,只会对股市和投机者有好处。事实上,这个消息已经在小道传播几天,有运营商的股票快速窜升,与保定的房价有异曲同工之妙。

国家出面协调三家运营商组建这样一家公司,主要会有几方面的好处:

首先,此前的共建共享政策一直执行不畅,如果三家运营商入股成立一家实体公司,按照公司化进行运作和享受收益,可以在资本层面解决三家运营商的利益纠葛,加快推进共建共享的进度,也会大大节省运营商重复投资建设铁塔的费用,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其次,国家铁塔公司的成立,会提高各运营商的基站建设效率,如果在政策层面赋予这家公司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地位,并在法律上给予支持,将大大减少目前站址建设的难度。

此外,如果国家铁塔公司组建独立的管理执法大队,类似城管的身份,将对国家通信基础设施的保护和改变目前各处对通信基站建设的抵触抗拒等群体事件起到震慑作用。

很多人认为,国家铁塔公司的成立将不利于中国移动,而对中国联通有利。实际上,恰恰相反,这样的一家公司的成立,将更有利于推动中国移动在4G基站建设上的快速布局,借助联通和电信现有的优良站址,同时有了国家政策方面的强力支撑,中国移动会解决现在无法推进的新站址的选址和老站址的升级改造难题。由于资金和资源上的限制,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在铁塔的利用方面肯定会远远落后资本雄厚的中国移动。

国家铁塔公司与现在的中通服应该有显著的区别。在与运营商的关系上,铁塔公司将变成甲方,而运营商成了乙方,因此会更加强势,但这种强势肯定会是相对的,因为资本权力控制在运营商手中,这家公司事实上是三家运营商的子公司。中通服的主要股本控制在中国电信手中,更多的为中国电信服务,并直接受中国电信的领导。国家铁塔公司的主要股份肯定掌握在中国移动手中,会更多的受到中国的影响与控制。

当然,有国家意志成立基础设施公司,而并非市场化的自然形成,很可能形成新的垄断和权力寻租,如果处理不好各方面的关系,很可能造成中国通信建设的停滞,因为独自垄断的公司是不会有创新与增效的动力。可以说,这家公司的讨论阶段将很漫长,建设组织阶段也会很曲折,虽然不会如广电网络公司一样难产,也绝对不会在近期就能步入运行正轨。也许,等国家铁塔公司成立并运营之时,5G时代要开启了。

从根本上说,国家铁塔公司不是“国家基站公司”,与运营商的业务重组没有一点关系,国家铁塔公司也不是“国家网络公司”,与中国通信行业的重组没有一点关系。这样一家公司的成立主要是为了解决历史和现实问题而搭台唱戏的班子,但这样的善意一定会得到正面的回报吗?一切都要靠事实来说话!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