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营商发牌后,千人千面(2)
面临的挑战
虚拟运营商要想成功不那么容易,即便在国外运营多年的虚拟运营商,真正成功的案例也少之又少。目前,全球有503个公司运营633个虚拟运营网络:荷兰为14%、法国10%、德国19%、英国13%、美国7%、中国香港8%。
国际上主要有两种模式:
1、 语音通话、短信等为主要业务,以低价为特征,维珍移动(Virgin Mobile)、Tracfone。由于低价竞争,美国Mobile ESPN和迪斯尼移动(Disney Mobile)两大虚拟运营商分别于2006年和2007年停止运营。
2、新兴的智能终端和移动宽带市场: 2012年上半年,美国新涌现出Ting、GSM Nation、Zact、Karma、Voyager等多家虚拟运营商。
国内面临的形势:
1、政策瓶颈。这次发放11张虚拟运营商牌照,全部是通过电信和联通途径申请,而通过中移动途径申请的企业,却没有拿到1张牌照。笔者了解到,某虚拟运营商通过3家电信运营商都申请了牌照,一次拿3张牌照是不可能,但仍然要重复性履行手续,拖延了虚拟运营商推出业务的时间;
2、监管“扯皮”。“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这是治理SP时代的监管办法,如果被移植到虚拟运营商时代,会带来诸多扯皮问题。虚拟运营商和运营商仍然是一种“雇佣”关系。正如刘东海所说的“保姆”关系。这样,虚拟运营商仍然面临多重监管;
3、转售价格过高,虚拟运营商压力大。如就短信而言,运营商给出的价格是7分/条,但普通的代理商在5分/条甚至更低。就流量来看,虚拟运营商拿到的价格是120元/G,而普通代理商不到30元/G;话音资费为0 .1元/分钟。
4、分区试点,官方主导,灵活性差。虚拟运营商划定了经营地域。比如,京东商城与中电信的合作,可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以及广州、南京等46个城市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而与中联通的合作,可在北京、上海2个直辖市以及杭州等33个城市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企业市场行为,一旦决策权到了政府部门手里,落地难度就陡然增加。携号转网、三网融合多年试点不成,就是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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