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虚拟运营商向左走or向右走 实战派or依附者

来源:CCTIME飞象网 作者:马秋月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10-24 10:23 
核心提示:有专家称未来虚拟运营商会形成两大阵营:一是扎实做自己品牌和服务的实战派;二是做传统运营商的依附者,为传统运营商提供开卡、批发等销售服务,他们或将推动通信行业的变革或导致市场混战。

近日对“虚拟运营商”的讨论不绝于耳,然其未来发展才是被关注的焦点。有专家称未来虚拟运营商会形成两大阵营:一是扎实做自己品牌和服务的实战派;二是做传统运营商的依附者,为传统运营商提供开卡、批发等销售服务,他们或将推动通信行业的变革或导致市场混战。

步步为营曲折前进路

自去年6月份工信部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正式明确民营资本可进入电信业的8个重点领域以来,“虚拟运营商”这个词就频繁见诸报端,一时间有可能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的企业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在不断的猜测与澄清中,民资依着规定的大旗小心翼翼地尝试前进。

就在业界讨论虚拟运营商是否与基础运营商抢食时,事情也终于有了实质的进展。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苏宁、国美、迪信通、乐语、爱施德、天音、阿里巴巴、京东八家企业已经就“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与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签署合作协议。

其实此前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在公开场合就表示并不看好,他认为即使拿到虚拟运营商牌照,也并不等于其虚拟运营业务会取得成功。另外,工信部的试点方案并未对电信转售业务的批发价格作出规定,这可能导致虚拟运营商与基础运营商产生竞争。

然而事物总是矛盾着的两个方面,也有人对此表示乐观,“最看好的是苏宁、迪信通、阿里巴巴、京东。前两家具备实体店渠道优势,后两家具备网络渠道优势,最终做得如何,还得看这些企业对手机卡的运作模式和运营商的态度。”微博主通信老柳如是说。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这些企业就肯定会获得虚拟运营商的运营资格,还需要静等工信部发放虚拟运营商牌照,消息称工信部将在今年年底发放首批虚拟运营商牌照,而虚拟运营商开始正式提供服务可能还需要等到明年年中。

向左走or向右走

若上述企业获得牌照,对于这条前途未卜的前进路,飞象网CEO项立刚一方面认为:“虚拟运营商开展业务后,对消费者而言可选择空间大,以前只有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家运营商可选择,那么未来将会有更多运营商的产品和服务可选择。”而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杨晓明说:“这更像是一场运营商的逆袭。”

难道虚拟运营商的步步为营,真的是光脚上阵没有后顾之忧吗?

业内专家陈志刚指出:“企业会把申请到的牌照利用更低成本的业务转售机会改善自己的产品在本行业的竞争力。但想靠基础电信业务转售赚钱,全球还没大成功者先例。”

那么拿到牌照的虚拟运营商怎样屌丝逆袭突围成功呢?某业内人士表示:“如果虚拟运营是未来新的商业模式,那么运营商就需要把用户的完整数据提供给虚拟运营商。然后,虚拟运营商才能基于基础运营商的网络和数据,开发一些有特色或者创新的产品。”

“当然,更不要贱卖流量,能确保运营商伙伴的利益不与争食才有未来。出路是聚焦自己的核心优势,通过融合特色应用与流量包捆绑,在一个细分市场成为增值服务领导者。经营用户需求与价值是根本,品牌化、信息化、差异化。”电信专家王立新表示。(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