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政策边界 宽带中国只待“执行力”(2)
2011年2月底,中国电信在全国启动“宽带中国•光网城市”战略,这一年,FTTH(光纤入户)飞入寻常百姓家。
2012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提出将实施“宽带中国”工程、宽带中国战略研究小组成立、宽带普及提速工程启动,当时宽带普及提速的首个任务指标就是FTTH覆盖率。
2011年-2012年,中国电信各省公司发力FTTH,公司KPI也全面向FTTH倾斜,但由于FTTH的高额投入,大多省公司出现“超支”现象。2012年下旬,中国电信董事长王晓初在一次内部会议上提出:“FTTH需要冷静投资,要将重心放在需求高的城市、地区,在农村地区停止FTTH的新建。”
也正是因此,中国电信一直力求国家能出台战略资金,扶持宽带建设,并逐渐拉动宽带普及率提升。但截至目前,宽带普遍服务基金机制依旧仍未建立。
“这一次,国务院明确提出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是极大利好消息。”一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专家告诉记者:“毕竟,推动该政策的主体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变为国家,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完善这一补偿机制。”
“但普遍服务基金的钱从哪里来?补偿的比例是多少?这些都还未明确。”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关心于此。2012年初,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宽带领域的大部分专家在经过多地调研之后,曾提出:“希望能够把三大运营商每年上缴的钱拿出一部分,作为专项资金。”但这一提议并未得到财政部同意。
重在行动
不过,虽然财政扶持悬而未决,政策扶持却已经渐有小成。2013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及《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国家标准,并于4月1日起正式实行。
两项标准,汇集了近三年来各省通管局、建设厅在通信设施建设领域的经验,共10条总则,其中3条强制执行。而该标准的目的则是为了规范全国的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的规范、共建共享,以及公平接入。标准规定了住宅区内管道所有权归属开发商,开发商须为运营商提供公平接入;红线内线路所有权归属业主,业主可自由选择住宅内运营商。
同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并批准为国家标准,9月1日起实施。“越来越多的城市规划部门开始意识到,通信基础设施在城市中的重要性开始上升,而捉襟见肘的管道、机房、基站资源开始制约城市发展。”江苏邮电设计院副院长杨红伟向记者介绍,两年前,江苏城市规划部门就联合通管局制定了该省的城市通信工程规范。“管道、机房、基站,都在规范中予以明示,建设部门必须提供这些资源。”在无锡,这些资源对运营商免费开放。(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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