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携号转网扩大试点 运营商掀起新一轮用户之争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贾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8-08 14:24 
核心提示:携号转网虽可一定程度上减少号码资源的浪费,但在我国一直推进缓慢。数据显示,在天津和海南两地携号转网实施的两年里,申请的携号转网客户有20.7万户,真正成功携号转网的仅5.9万户,携转成功率不足40%。

近日,有消息称,工信部扩大携号转网试点城市,批准了2013年湖北、江西、云南启动携号转网工作。2014年4月1日起,武汉市的移动、联通、电信三家全面实施。据了解,湖北或将实行与天津相同的双向转网。

湖北通信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此前工信部牵头,携号转网试点专项会议已经在一个月前召开。预计在一两个月内,工信部将推出相关方案和细则,确保明年4月之前携号转网在武汉的首先实施。”

上述人士透露,目前工信部对该政策总体方案还未定下来,扩大试点方案的细则还在讨论之中。天津、海南为第一批试点城市。此次工信部对扩大试点范围的方案,或将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一些改进。

而在三大运营商加速网络建设背景之下,携号转网政策将激发运营商掀起新一轮用户之争。移动加速4G网络建设攻势将倒逼联通、电信力拓3G市场。

“门槛”设限高

或将启动新条件

携号转网,也称作号码可携带、移机不改号,用户无需改变自己的手机号码即可从一家运营商用户成为另一家的用户。目前,携号转网主要包括固定号码携带和移动号码携带两种。

消息人士透露:“在携号转网试点会议上,各方的具体实施方案意见并不一致,为了慎重起见,此次工信部对细则规划更为严谨。”

早在两年前,携号转网政策已在天津、海南两地启动。两地实行的转网方法有所不同,天津地区实行双向转网,除TD用户外,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2G用户、3G用户,以及中国移动[微博]2G用户之间可以相互携号转网;海南地区则是实行单向转网,只有中国移动2G用户可以携号转网到中国电信、中国联通。

然而,用户想要完成彻底转网,必须满足实名制用户身份信息相符、用户号码携带生效后满120天、号码欠费全部缴清、合约机期满、号码不能已停机、SIM不能挂失、不可一号多转、携出方不能有网络故障等八条规定。此外,如果用户尚有余存话费,这些话费也不能带着转网,须先到当前运营商办理退费。

携号转网受限很多。一位天津联通客服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六条办理限制条件,157、188号段除外的用户只要有一条规定不能满足,就不能完成携号转网,这也是携号转网率成功率大大降低的主要原因。”而办理手续的复杂,也让很多用户望而却步。

由于我国携号转网仍在尝试阶段,不同地区所设定的门槛和方式并不相同。工信部相关人士透露,对于不同地区实行的转网方法和条件,要针对当地特点和情况,而此次试点扩大的地区,将沿用此前规定的基础上,启动新的条件,具体细则还在规划之中。

消息人士透露:“方案实施的前期工作难度较大,虽关于试点扩大会议召开结束已有一个月,但方案迟迟没有下来,相关部门对此次方案持更谨慎态度。目前各方还在等待具体实施方案。”(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