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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剑秋:去电信化亟需运营商跳出价格战思维(2)

来源:通信信息报 作者:林琳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7-05 13:58 
核心提示:OTT等融合业务将常态化 近段时间,运营商与OTT业务双方纷争升级,折射出互联网企业对电信业话语权的抢夺。例如,OTT业务将语音通信市场部分搅成免费市场,逼得运营商进行套餐变革。日本最大运营商NTTDoCoMo近日推通

OTT等融合业务将常态化

近段时间,运营商与OTT业务双方纷争升级,折射出互联网企业对电信业话语权的抢夺。例如,OTT业务将语音通信市场部分搅成免费市场,逼得运营商进行套餐变革。日本最大运营商NTTDoCoMo近日推通话费包月反击OTT,欧洲Telenor推包含免费语音和短信的套餐。在“后电信时代”运营商应该如何面对OTT业务等融合类业务带来的变化。

“微信业务等OTT业务与运营商之间的矛盾冲突,表面上看是围绕是否收费展开的一场博弈,实际上是两大收费利益集团矛盾公开化且不断升级的直接体现,其实运营商与OTT业务是可以和平共处的,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原则性矛盾,只是电信业务的形式与商业模式发展了变化,像移动支付业务也是运营商正在发展的OTT业务之一,因此按规则出牌,发展OTT业务与运营商现有运营体系并不矛盾。”曾剑秋如是分析了运营商与OTT业务之间合作的可能与空间,“移动互联网时代,OTT业务将常态化,运营商大可不必将其看成洪水猛兽。”

随着3G的发展,甚至是4G技术的不断成熟,电信业的内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平台的运作模式打破了传统运营相对封闭的系统。“语音业务不再一枝独秀,电信业务呈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各种跨界业务、跨界产品涌现,打破了电信业‘带围墙的花园’,摆脱相对封闭的本质,因此国内学者将这一阶段定位为‘后电信时代’,这一说法在国外并没有很明确的提法。”曾剑秋对现阶段我国电信业的发展分析道,“进入‘后电信时代’的我国电信业将是个大融合、大跨界的时代,OTT等融合业务将是主流。一是传统语音业务将会以语音+数据的融合方式出现,二是资费将会从每项业务都收费走向业务打包融合收费模式,三是业务支付对象将会从单一的运营商向运营商、互联网企业、广电部门等领域拓展。”

新型融合业务从业务定位、发展要素、成长规律到销售手段、运营模式、服务支持,再到支撑保障等各环节,都显著区别于传统业务的相对封闭与单一,“甚至可以说,很多新型业务与传统业务的DNA根本是不一样的,但融合类业务是趋势。”曾剑秋介绍道。

“去电信化”需避免价格战

业内专家曾经指出,从信息产业各环节利润占比来看,电信制造行业和运营行业已经是整个信息产业利润的最低端,占比仅有6%-7%。即使一直依附于运营商的SP和CP,利润占比也达到了15%。这足以说明,运营业“去电信化”改造的迫切性。虽然电信运营商无论进行什么样的自我改革,都很难成为一个真正的互联网公司,这是有支撑彼此的基本技术体制决定的,也是由各自完全不同的生存和发展模式决定的。但“去电信化”并不是互联网化,而是对传统业务的创新与升级,一种朝技术融合、网络融合、服务融合这个大方向发展的行业趋势。

对此,曾剑秋分析称,“‘去电信化’的核心是将电信企业打造成一个服务企业,而建立新商业模式的关键是树立‘大服务’的观念,突破传统与肤浅的服务范畴。过去通信业是制造业驱动,制造商制造出什么手机就把它推介出去,现在变成了服务驱动。服务驱动就是说服务运营企业跟消费者是密切的,运营企业直接从消费者那里得到需求,驱动产业链的制造商和应用商产品创新。”

基于此,曾剑秋特别强调,产业链的利益共享理念。业内人士曾有个形象的比喻,三家运营商竞争现状就好比三只羊在圈里拼命抵着羊角,而圈外像互联网企业、广电、制造商等就像一群狼在围观,等羊玩累后狼再扑上去。对此,曾剑秋表示,“3G加速互联网等新兴力量进入电信领域,‘去电信化’既要求运营商向互联网企业取经也要防止被互联网企业弱化,因此加强合作是关键,如果三家运营商继续利用恶性价格战拼抢现有市场,这将是危险的信号,因为新生力量的进入已拉响产业变革的号角。运营商们亟需走出零和博弈的恶性价格战,同时更要加强跨界合作力度,增强转型内生动力,从传统的先竞争再合作转向先合作再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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