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运营商去电信化要向互联网公司学

来源:PConline 品科技 作者:马继华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6-24 09:21 
核心提示:互联网公司不能看不起运营商,运营商们有管理大规模企业的能力和组织水平,有遍布全国的网点和成熟的人员培养体系,运营商的电信级产品开发和支撑能力也非常有竞争力,而这些对于互联网公司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都将是严重的短板。

本文章原文标题为:运营商“去电信化”探讨之四:向互联网公司学什么》

不管是说三网融合也好,还是说去电信化也好,或者说IP化也好,其实都是指向一个必然的方向,那就是互联网的方向。运营商、广电企业、传统媒体,甚至包括一切商业企业,都在努力向互联网靠拢,被互联网时代所抛弃将是灭顶之灾。

当然,这并不是说互联网公司就无懈可击,也不是说运营商应该毫无保留的变成另外一家互联网公司。相反,互联网公司也必须向运营商学习和借鉴。在中国古代,任何一个有为的朝代都会替代上一个朝代,但这个朝代对上一个朝代绝不是完全的摒弃,而甚至于是大规模的借鉴和继承,就如同汉代之于秦、唐代之于隋。

互联网公司不能看不起运营商,运营商们有管理大规模企业的能力和组织水平,有遍布全国的网点和成熟的人员培养体系,运营商的电信级产品开发和支撑能力也非常有竞争力,而这些对于互联网公司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都将是严重的短板。可以毫不夸张的讲,未来哪家互联网公司能够从运营商这里学到真功夫,哪家就会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成功者,相反,那些自高自大的互联网公司将会消失。

当然,运营商也要向互联网公司学习,而且是必须学习,互联网公司值得运营商学习的地方非常多,不过,运营商能不能学到并学好却很难说。在很多场合,运营商内部的员工往往把公司互联网业务难以成功的原因归咎于体制问题,这是绝对的真理,但却只是表面上的,运营商有自己的基因与传统,并不可能完全的互联网化,互联网业务也有其成功的基本规律。其实,如果我们认真的统计下,互联网公司开发互联网业务的成功率并不比运营商高多少,只是我们看到的是成功的互联网公司而已。

运营商应该向互联网公司学什么呢?首先是互联网思维,就是由众多点相互连接起来的,非平面、立体化的,无中心、无边缘的网状结构。它类似于人的大脑神经和血管组织的一种思维结构。

简单的说,可以理解为以下方面:

第一,运营商需要学会如何面对失败,国家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也要理解互联网业务的基本规律,运营商要建立相应的投资考核办法,要能够百里挑一的发现并培养出成功的业务;

第二、运营商要把其他同行当成竞争对手而非敌人,改变此前你死我活的竞争态度,几家运营商和互联网公司建立平等竞争和和平共处的市场规则,业务是让用户来选择的而不是被强推的;

第三、互联网公司的人员管理有自己的特点,产品开发有自己的优势,运营商可以在自己的体制内逐渐摸索出一套试验田,逐渐适应新的形势;

第四、运营商要建设开放平台,吸收各方面的能力,通过与合作伙伴共赢来实现整个产业的繁荣,在这个过程中将自己的核心能力打造成核心竞争力。

第五、加强与客户的互动,从客户的需求出发设计产品,努力打造以产品的客户体验为核心的服务体系,用产品打动人而非用人去打动人。

总之,运营商需要向互联网公司努力学习,向客户努力学习,这才是企业不断向上的动力源泉,也是必然的成功之道。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