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腾讯正式回应:微信基础服务肯定不会向用户收费

来源:新华网 作者:罗争光,周劼人,叶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4-02 14:01 
核心提示:但事实上,对于运营商来说,微信业务并不是完全没给他们带来收入。诚如苗圩所言,微信并不是不收费,而是只收流量费。所以,对运营商而言,并非从微信等OTT业务中“一无所获”,问题在于,运营商对这样的收获是否满足?

微信要收费了?

连日来,发改委某专家的一句“如果微信不该收费,那短信为什么要收费呢?”激起了人们对于“微信是否会进入收费时代”的极大关注。3月31日,工信部部长苗圩也表示“微信有收费可能”,让“微信收费”说引来更多的担忧。

在新浪微博,从3月27日以来的6天时间内,以“微信”加“收费”为关键词进行搜索,相关微博超过11300条,某中央媒体法人微博的一条微博,5天来被转发近10万次,评论超过4.5万次。在百度新闻中,以“微信”加“收费”为关键词进行搜索,27日以来的相关报道超过1100篇,包括大量的媒体分析和评论。

记者梳理发现,网民的大量探讨中,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微信既然有了网络流量费,用户就算已经缴了费,凭什么还要另收费?二是如果微信收费,会怎么收?三是如果微信收费了,大家还会不会继续使用?

微信到底会不会收费?腾讯公司3月31日明确向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回复:“腾讯公司肯定不会就微信的基础服务向用户收取费用。”

腾讯微信新闻发言人曾鸣介绍说,目前微信业务还没有盈利模式,“我们也不急于追求盈利,目前我们最关心的还是用户的社交体验和产品自身的通信体验。”他表示,微信商业化的探索才刚刚起步。

然而同在3月31日,工信部部长苗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通信运营商)维护这么大的一个网络,除了流量以外还应该有相应的收费,微信有收费的可能,但不会大幅收费。

不过苗圩也表示,运营商不能以垄断地位串通收费,应该建立竞争机制。工信部正在协调,总体会站在用户的角度上考虑。

不少网民注意到,各种表态背后,“微信收费”说背后的实质已经非常清楚:就是电信运营商不满意传统业务的市场受到冲击。如网民“无风三尺浪”认为,微信、微博等移动互联网应用的兴起,“运营商的短信、彩信等业务开始出现了明显下滑”;网民“梅子黄时雨冠盖满京华”说:“三大运营商不甘心于当管道了吧?”(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