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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OTT:舍本逐末还是势在必行?

来源:通信产业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3-05 10:46 
核心提示:就目前国内三大运营商针自主开展的OTT业务来看,有两种模式较为普遍。一种是运营商入股互联网公司,例如去年中国移动入股科大讯飞盘活移动语音业务;另外一种是运营商成立单独运营的OTT业务子公司,子公司可以依托运营商母体的资源优势,同时又有自己独立的经

运营商自主开展OTT业务,在用户资源、网络保障以及渠道几方面具有天然优势。运营商首先掌握着一般互联网企业所无法掌握的庞大用户资料库,这些资料中往往包含大量精准用户信息。

在各个领域都追求精准营销的今天,拥有越详细的用户资料就拥有越明确的市场定位;基于运营商自己的网络通道开展各项OTT业务,其经济实惠与便利自然不言而喻;此外,有人认为运营商利用各地成熟的销售渠道与服务体系开展相关OTT业务也比互联网企业要得心应手。

然而,这些看在外人眼中的“天然优势”却仅是表面文章。“利用运营商的网络与架构又谈何容易?”通信业资深分析人士曾韬表示,运营商公司架构一般按区域划分,在运营模式、工作效率等方面远没有互联网企业灵活。

OTT已经成为运营商不得不面对的未来发展趋势,但面对起来却充满艰难。中国移动董事长奚国华近日表示,要应对OTT对运营商的冲击,首要任务是搭建开放平台。平台是运营商拓展移动互联网的核心。他形容运营商之间的竞争属于量变,而互联网业务的竞争则属于质变。

通信独立分析家毛轶认为,互联网企业对运营商的冲击主要是由于互联网业务的异质替代作用明显。从外界来说,互联网企业对运营商短信、增值业务形成替代效应,且大量分流了语音业务,使运营商管道化;从内部而言,例如中国移动的飞信业务,本身就对自有语音任务造成了分流。产品定位不明确、产品区隔不清晰以及面临巨大的利润风险,将抹杀运营商本身的网络优势,导致运营商自有OTT业务的失败。

毛轶坦言,“盲目开展自有OTT业务,没有明确定位,是一种舍本逐末的行为。”

就目前国内三大运营商针自主开展的OTT业务来看,有两种模式较为普遍。一种是运营商入股互联网公司,例如去年中国移动入股科大讯飞盘活移动语音业务;另外一种是运营商成立单独运营的OTT业务子公司,子公司可以依托运营商母体的资源优势,同时又有自己独立的经营权。这种模式以中国电信天翼空间的“前店后厂”最为典型。

曾韬认为,也许未来收购也是一种可行的模式,但是就目前而言,还是这两种方式更容易操作。

除了合作模式,盈利模式也是困扰运营商OTT业务发展的又一瓶颈。对于运营商而言,比较理想的OTT服务不仅可以从业务本身获得收益,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OTT业务来促进其传统业务的发展。例如可以让原有用户的黏性更大,也可以促进流量增值。然而现实状况是目前运营商自主OTT业务并未盈利,还由于激烈竞争而挤压了自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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