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国美将申请移动通信转售业务 腾讯难言利好
1月10日消息,工信部近日公布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引发了业内的激烈讨论。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舒华英认为,“转售业务只是电信业新改革的第一步,未来还会有更多新的政策出来,核心是会逐步向虚拟运营商过渡。”
苏宁国美准备申请移动通信转售业务
据《21世纪经济报道》称,苏宁、国美、迪信通、乐语通讯等都在积极准备材料,申请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并希望成为首批试点企业。
1月8日,工信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截止日期是2013年2月6日。这也意味着,农历新年之后,酝酿多年的虚拟运营商业务有望正式破冰。
工信部指出,此次试点的目的为,“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灵活、创新的优势,鼓励服务和业务创新。”
所谓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
根据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规定: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不自建无线网、核心网、传输网等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但必须建立自己的客服系统。
核心资源还在运营商手中
“说白了就是做中间商,通过我们对自己客户的理解,把运营商的资源重新组合之后再卖出去。”一家计划参与试点企业的内部人士对此表示,他们目前并不奢望能和运营商自有业务直接形成竞争,因为“核心资源还是在运营商手中”。
据悉,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在2012年年中之后就开始与一些连锁渠道接触,调研探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实施的具体操作。
一家计划申请转售业务的公司中层对此表示,最终有多少民营企业能获批入局,这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让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企业获得收入,赚到钱维持下去,才能达到试点的目的,进而转为商用。
为此,工信部也对基础电信运营商提出了5点限制要求来保障试点的进行:一是强制要求电信运营商必须和2家以上的转售企业合作。二是向转售企业提供的业务接入质量不得低于自营业务的接入质量。三是要分配连续号码或者整个号段资源给转售企业。四是批发价格水平应该低于当地公众市场上同类业务的最优惠价格水平。五是不得排他。
不过,这5点要求在一些计划开展转售业务的企业看来依然不够。“很多要求是比较‘虚’的,执行程度不同差异太大。”该人士同时表示,携号转网能不能全国开启也非常重要,要保证现有运营商的用户资源向虚拟运营商畅通转移。“总之,要在执行层面给民企更多的利润空间,生存空间。”(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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