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广州南沙新区或降低与港澳通信结算价格(2)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郑佳欣,黄伟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10-16 11:30 
核心提示:3支持建设用地审批改革试点 政策优惠包括支持南沙新区开展土地管理改革综合试点。国家在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根据南沙新区建设实际,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南沙新区开展建设用地审批改革试点,形成试点方案后报国

3支持建设用地审批改革试点

政策优惠包括支持南沙新区开展土地管理改革综合试点。国家在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根据南沙新区建设实际,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南沙新区开展建设用地审批改革试点,形成试点方案后报国土资源部同意后实施。

《规划》提出,南沙新区经国务院批准调整用地规模涉及减少耕地和基本农田,必须进行占补平衡和补划。但这一调整可放在全省范围内平衡,确保广东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即可。

此外,《规划》提出,在保障河口地区泄洪纳潮安全和不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经科学论证可依法适当围填水域,科学合理有序利用滩涂资源。

4南沙部分区域探索分线管理

在扩大对外开放政策上,南沙新区将建设粤港澳口岸通关合作示范区,条件成熟时,在南沙新区部分区域探索实行分线管理政策。

《规划》还对港澳往来便利化给出了一系列新政策:

为南沙新区居民及在区内投资、就业的内地居民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提供便利,积极研究推动为南沙新区居民及在区内投资、就业的内地居民办理往来港澳地区通行一年有效多次签注。

对外籍高层次人才给予居留便利,制定放宽免税居留期限、往来便利化等优惠政策。

5探索特定地块租赁开发

《规划》提出,根据南沙新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将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南沙新区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

同时,支持港澳金融机构根据CEPA优惠措施及相关法规规定,在南沙新区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鼓励和支持在南沙新区新设金融机构,开办期货交易、信用保险、融资租赁、信托投资等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机构在南沙新区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和合资基金管理公司。鼓励港澳保险经纪公司在南沙新区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

在CEPA框架下,南沙新区将深入探索港澳人士参与南沙新区开发建设的形式和途径,研究建立南沙新区开发高级顾问机构。(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