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拟建“免费对等互连条件”降低小型运营商成本
飞9月10日消息,为解决电信运营商网络互连争议,刺激网络市场竞争,NCC修订电信事业网络互连管理办法,提出免费对等互连条件。
NCC表示,因特网接取服务由于长期维持低度管制、高度商业协商,使得市场失调。网络互连发展失衡,网络交换中心效率低下,造成宽带网络发展停滞,因此修订电信事业网络互连管理办法,从法规方面制订免费对连互连条件,借此降低规模较小的电信运营商网络互连成本,优化宽带网络市场发展。
NCC计划通过互连管理办法草案来实施管理。据悉,该草案列出对电信运营商彼此间(privatepeering)免费对等互连的适用条件,符合条件可免费对等互连,降低电信运营商的中间成本,有利于规模较小的电信运营商发展,同时运营商成本降低也可能反应在上网费用,使消费者可以较低费用使用上网服务。
《办法》中有6项免费对等互连条件,包括两家电信运营商间POP数比例不得低于1:3;主节点骨干Trunk容量比例不得低于1:4;双方互连业务量来去均需达到15G以上,业务交换比不可低于1:2;宽带用户数需达全国固网用户数的10%或所有宽带用户数的15%以上;且网络接取者必需具有全天全年无休的网管中心等等。
NCC表示,对等互连条件订定的原则是要规模较小的电信运营商可以较易达成的条件使用免费对等互连,同时为了避免小型运营商因为免费对等互连减缓宽带网络建设工作,两家运营商间设有POP数、主节点骨干Trunk容量、业务量交换比例限制,希望促使小型运营商投入建设。
由于台湾网络市场由中华电信独大,其他小型运营商必需支付高额的网络互连费用才能享有互联业务。2009年台湾固网因不满,暂缓支付互连费用,遭到中华电信限缩互连带宽而影响到台湾固网用户权益。另一家固网运营商新世纪资通也因不满,与台湾固网一同向NCC反映,希望降低中华电信网络互连费用。
在NCC与外界压力下,中华电信网络互连费用一路下降,从最高的互连每M收费3000元降到1480元,到目前已降低到每M600元,此次NCC修订互连管理办法,从法规着手制订出免费对等互连条件,有望再压低网络互连成本。
数据显示,中华电信每年从其他电信运营商收取的互连费用目前约为4亿多元,若未来顺利完成互连管理办法修法,达到条件的运营商可以免费对等互连,或将影想中华电信营收。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