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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个人信息泄露“利益链”

来源:新华网 作者:陆文军,涂超华,刘德炳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4-18 17:05 
核心提示:记者追踪发现,目前网络个人信息泄露主要存在三种情形:一是黑客攻击网站盗取用户个人信息;二是互联网企业在用户信息数据安全方面意识淡薄,甚至利用用户信息牟取商业利益;三是用户个人保密意识不强,导致信息遭泄露。

本文章原标题为《新华网:揭开个人信息泄露“利益链”》

近日,国内首个保护个人信息的国家标准编制完成,出台在即,引发社会关注。

因为某次消费、就医、看房、报名,你的个人信息就可能“不胫而走”,导致广告短信、诈骗电话不断,甚至传播电脑病毒、盗取用户网上账号。在网络时代,究竟该如何扎紧个人信息监管“法网”?

揭开个人信息泄露“利益链”

记者15日加入一个名为“信息通道9”的网上QQ群发现,一位自称“最新最全数据”的网客,每隔半小时在群里发布一次卖短信的广告,内容显示他的数据能细分到街道,并有全国最新注册企业老板和车主信息。

一些不法分子盯上这些个人信息,借之实行违法犯罪活动。2011年8月以来,福建一个诈骗团伙通过网络等渠道购买学生、家长、车主等个人信息资料,以“9年义务教育可退费”“上大学可获补助”“购车可退税”等为诱饵,实施诈骗犯罪数千起、被骗者上万人,分布全国20多个省份,涉案金额2300多万元。

泉州惠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王慧说,诈骗分子能够屡屡得手,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掌握了大量个人真实信息,有针对性地设计骗局。

这一团伙成员刘才丁表示,大部分信息在网上购买。“我们在3个月购买了3万多条信息。”这种网上购得的信息价格会因为身份不同而各异:学生信息一般是每条1元至1.5元,包括姓名、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就读学校等;车主信息每条6.5元至7元,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购车时间、车型、车牌号等。

在上海警方近期披露的一个案例中,广东某公司承接快递公司的客户数据录入工作,结果该公司员工王某利用工作之便窃取了800余条“货到付款”的快递信息,以每条20元的价格出售给朱某,朱某再将这些信息提供给诈骗团伙头目车某,诈骗成功后获得30%的赃款。

记者追踪发现,目前网络个人信息泄露主要存在三种情形:一是黑客攻击网站盗取用户个人信息;二是互联网企业在用户信息数据安全方面意识淡薄,甚至利用用户信息牟取商业利益;三是用户个人保密意识不强,导致信息遭泄露。

上百个规章为何“管不住”个人信息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安全协调司副司长欧阳武介绍说,国务院相关部门2003年开始对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研究、制定工作。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建设已走过近10年历程,目前已有200多个规章、法规和法律涉及个人信息保护。

“应当说,这些法规发挥了一定作用。”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说,但由于大多数法规都是孤立、零散的,多数规定散见于各种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中,保护个人信息的效果并不明显。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主任杨坚争表示,目前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对于个人信息、个人隐私权等概念还缺乏明确定义,也对使用、处理、保存个人信息的行为缺乏法律规定。

取证难、维权成本高也导致个人信息频频泄露。王慧说,一方面,在新媒体、新技术条件下,信息泄露渠道越来越多,很难求证谁泄露了市民的身份信息。另一方面,贩卖信息大都通过互联网进行,账户也是用他人身份开设,查处贩卖个人信息行为难度较大。

记者调查发现,在个人信息侵权案件中,“受害者”常常无可奈何。因为维权成本高等原因,大多数受害者只是抱怨,鲜有采取维权行动者。(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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